掀起宪法宣传热潮 让宪法精神根植人心 ——全省学习宣传宪法综述

03.12.2018  11:01

  今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及时研究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抓重点、补短板,抓制度、夯基础,抓考核、促成效,全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锤响鼓,始终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呈现出政治站位高、安排谋划早、工作措施实、学习宣传深的特点。

   高站位早部署 全面掀起普法热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对我国宪法的又一次重大完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习宣传工作,全面落实全国、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专门成立了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制度保障。各地区各部门相应健全完善普法组织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5月25日,省委书记王建军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强调,学习宪法是全体公民的义务,要谋划好、组织好学习宣传活动,要求省依法治省办、省普法办等有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周密组织好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在全社会迅速掀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热潮。

  省依法治省办、省普法办及各地区各部门法治工作机构将学习宣传宪法工作纳入年初工作安排,为全省学习宣传和实施宪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省人大及时修改《青海省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依法组织人代会、常委会选举和决定任命的17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对现行有效的279件法规条例进行集中清理,强化合宪性、合法性审查,确保宪法和国家法律在我省得到准确有效实施。

   突出重点对象 扎实开展普法工作

  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首先要抓住重点少数,起到带头示范作用。我省结合实际,将党员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等作为宪法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的重点对象,带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推动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

  注重发挥领导干部学习宪法的“头雁效应”,把学习宣传教育重点放在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上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采取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一把手”带头宣讲、宪法宣誓、举办讲座、开展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化宪法学习宣传。2017年以来,全省43个省级单位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一并落实,1984名省管领导干部进行了述法。省级单位全部完成政府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共聘任法律顾问740人,公职律师61人。省直机关单位举办法治讲座、报告会等专题学习培训2612次,3566人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法律知识培训。

  同时,省普法办会同省委组织部等单位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开展了“学党章学宪法”知识竞赛,并于“七一”建党节在青海卫视展播;在《青海日报》理论版开设厅(局)级领导“学宪法讲宪法用宪法”专栏、在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开设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课程等。

  突出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促进青少年课堂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积极创新载体,结合新生入学教育、主题班会、举办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观看展览、参观戒毒所、演讲比赛等载体和形式,结合安全、禁毒、国防和防止校园欺凌等专题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在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开展“学宪法讲宪法”“青春与法同行”“宪法在我心中”“法律护航放飞梦想”等主题系列活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大力开展第二课堂法治教育,定期组织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校园普法工作实现了常态化、制度化。

  制定印发“法律进宗教场所”实施意见,结合全省寺院法治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宪法“八个一”活动。各地普遍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寺院民管会日常工作,组织法律工作者帮助寺院健全完善学法制度,翻译编写学法教材,开展法治培训。

  省委讲师团、省法治讲师团在全省开展《宪法》专题讲座近400余场次,近5万名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聆听讲座。全省各地区各部门举办宪法知识讲座500余场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380余场次,采取“法德大舞台”“道德讲堂”“百姓宣讲大篷车”“马背宣讲队”等形式走村入户、进校入寺入企,面向社会群众开展宪法宣讲22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560万人次,形成了多维度强大宣传态势,实现了宪法学习宣传重点人群的全覆盖,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宪法意识。

   创新宣传载体 深度落实宪法学习

  为深入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走进人民群众,各地区各部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省网信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印发《青海省“宪法进网络”实施方案》,就利用网络空间开展学习宣传宪法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努力创新普法载体,落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适用宪法”主题要求,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省司法厅组织厅系统22个单位3914名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法宣在线”开展了宪法知识“主题党日”测试活动,参与率达96.26%;省普法办精心编印宪法知识学习题库,在《青海日报》《青海法制报》《西宁晚报》“青海新闻网”等媒介发布,并面向社会各界群众开展了微信答题活动,全省各界群众7万人次参与竞答;重点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法宣在线”和“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宪法知识在线答题,近12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与答题;各主流新闻媒体刊发宪法学习宣传报道稿件178篇(条),省内广播电台播放相关内容90多条,省内重点新闻网站共推送相关文字、视频内容241条。

  同时,强化“互联网+宪法”宣传工作,向全省移动用户推送宪法学习宣传相关内容,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71部,以“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平台为核心,组织动员全省各市(州)县(区)的微信公众号集中发力,集中时段、集中力量推送相关新修正《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其中6个县采用藏汉双语形式),共推送相关宪法知识1000条次,阅读人数达50万人次。

  全省国家机关征订新修正《宪法》单行本、知识读本共25万册,基本达到人手一册。宣传部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同步发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集中推出宪法学习竞答、宪法知识宣传等内容,大力开展宪法“指尖普法”和“语音普法”,进一步筑牢了宪法宣传教育网络舆论阵地。西宁市率先在全省开启了首条“宪法宣传公交专线”,每日受众超过4万人次。形成了多维度强大宣传态势,营造了良好宣传舆论氛围。(李雪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