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系统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01.06.2017  21:15
  5月31日,省民政厅系统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诺卫星强调,要迅速在全厅掀起学习党代会精神的热潮,深刻领会王国生书记作的工作报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清思路......   5月31日,省民政厅系统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诺卫星强调,要迅速在全厅掀起学习党代会精神的热潮,深刻领会王国生书记作的工作报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加快发展,努力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贡献力量。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厅属单位负责同志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继往开来、承前启后的重要会议。王国生书记所作的报告,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贯穿了“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及时明确了推动“四个转变”的发展路径,符合青海省情实际和未来发展趋势,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前瞻性、指导性、号召性,为我们在新的起点上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绘制了蓝图、指明了方向。
  会议指出,报告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的重大要求,全面部署了推进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明确了未来五年青海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并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紧密结合报告提出的发展目标和“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任务指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着力在保障基本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上下功夫、求突破。结合党代会精神和民政职能任务,要求厅系统切实抓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一要强化民政救助兜底保障,协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医疗救助与社会保障的政策衔接,完善和落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加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按期完成全省52万贫困群众脱贫任务,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和医疗救助扶持脱贫作用。二要强化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切实兜住基本民生底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基本民生的安排部署,及时督导各县(市、区、行委)建立健全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协调机制,积极协调各级财政优先安排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统筹做好城乡低保、受灾群众、特困人员等各类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工作,切实兜住基本民生保障的底线。三要强化老年群体权益保障,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修订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和高龄补贴制度,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优先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确保到“十三五”末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8张以上。四要强化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提升基层社会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工队伍建设,逐步完善“三社联动”服务机制,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基层社会管理模式。统筹推进双拥共建、优抚安置、区划调整、边界管理、地名管理、殡葬服务、救助管理、婚姻和收养登记等工作,妥善处理军地纠纷和边界纠纷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切实筑牢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五要切实强化组织保障,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扎扎实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强化民政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民政机关综合服务能力。
  最后,诺卫星厅长强调,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要深刻领悟总书记提出的“民政工作是‘菩萨’事业,做‘菩萨’事业就得怀着菩萨之心,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时刻用菩萨之心、大爱之心、爱民之心,满怀深情地做好各项民政工作,努力让各族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做出民政部门应有的贡献。

  编  审:王伟 编辑:霍艳珺 供稿: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