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省属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青海省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职数和任期、任职条件和资格、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等作出规范,为新时期做好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省属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办法》紧紧围绕坚持党管干部这一原则,对省属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条件和资格、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把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具有较强的管党治党能力和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等作为任职基本条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就是要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在选拔任用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过程中,必须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突出政治标准和专业能力,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就是要坚定不移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于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或者背景调查、集体讨论决定、依法依规任职等各个环节,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切实推进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省属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必须突出政治标准。政治标准是选人用人首要标准,凸显了新时代干部选任的重要导向,是企业领导人员为党工作这个第一责任的根本体现。《办法》始终坚持突出政治标准这一要求,对省属企业领导人员任职资格、考核评价、培养锻炼等方面进行细化明确,强化对省属企业领导人员政治素质的要求,及时贯彻和体现了省属企业领导人员“二十字标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内容。突出政治标准,就是要把关任职条件和资格,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培养锻炼的全过程,必须强调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考察政治表现,重点考核评价政治表现、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廉洁从业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就是要不断强化企业领导人员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党性锻炼,激励省属企业领导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企业发展拼搏奉献。
,必须做好从严从实管理监督。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干部,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大举措,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的纪律约束。《办法》严格落实从严从实管理监督这一规定,对管理监督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各环节进行完善规范,要求进一步健全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监察监督同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职工民主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就是要体现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加强对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把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就是要加强对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为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凝心聚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省属各企业及相关部门和地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办法》,力促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有新的提升,省属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有新的加强,企业生产经营效益和效率不断提高,企业活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切实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