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省红十字会召开纪念“八一”建军节复转军人座谈会。复转军人讲述自己的成长经历,对照党员标准查不足、明方向,规范行为,加强修养,做合格共产党员。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刘华芳同志代表党组向全体复转军人及家属致以节日的问候,感谢大家为青海红十字事业付出的努力,党组成员、秘书长马常德同志参加座谈会……
8月1日,省红十字会召开纪念“八一”建军节复转军人座谈会。复转军人讲述自己的成长经历,对照党员标准查不足、明方向,规范行为,加强修养,做合格共产党员。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刘华芳同志代表党组向全体复转军人及家属致以节日的问候,感谢大家为青海红十字事业付出的努力,党组成员、秘书长马常德同志参加座谈会。
刘华芳希望复转军人唤醒军人意识,振奋精神士气,传承优良作风,提升工作能力,一如既往的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保持军人本色,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讲担当,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同志。 一要 强化宗旨意识,争做合格党员。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争做合格党员,继续以军人的优良品质为红会发展做贡献。 二要 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红会的各项工作直接面向和服务群众,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向身边的同志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综合素质,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要 传承优良作风,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要继承和发扬军队的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工作中脚踏实地、雷厉风行,面对困难勇于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将优良作风植根于内心,发挥复转军人优势作用,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再立新功。 四要 坚持依法办事,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贯彻落实好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的要求,深入学习红十字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带头知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依法做好红十字工作,积极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提升为最易受损害群体服务的水平,共同努力推动红十字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