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七个严禁”重申节日纪律 狠抓作风建设

22.09.2015  11:23

   中秋、国庆临近,青海省纪委重申节日期间“七个严禁”纪律要求,强调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狠抓作风建设。

  近日,青海省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重申节日期间“七个严禁”纪律要求,包括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巩固、深化全省整治“四风”工作成果,坚决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切实做到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品卡;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升学大操大办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通知中还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继续把中秋国庆节点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情绪,改进创新方式方法,抓细节、抓具体,深入推进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