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纪委通报3起典型问题
临近春节,为正风肃纪,1月16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大通县公路交通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卓玛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邹远杰违规借车问题。2012年10月、2013年1月,卓玛措、邹远杰先后违规借用大通众帮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2辆越野车辆作为单位的公务用车并长期使用。2016年10月19日,大通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卓玛措、邹远杰党内警告处分。
大通县东峡林场党支部书记、场长胡长寿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2015年4月至8月期间,大通县东峡林场党支部书记、场长胡长寿以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为由,违规向林场职工发放误餐及加班补贴共计107305元。2016年11月25日,大通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胡长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城北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物价所所长王磑等人违规出境旅游并报销相关费用的问题。2016年1月8日至16日,城北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物价所所长王磑和本单位干部马冬芳、乔慧3人,在参加厦门举办的互联网+服务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研讨班培训后,未向领导汇报的情况下,利用个人休假时间于1月18日至1月21日通过旅行社到香港、澳门旅游。事后,3人违规报销在港澳旅游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及住宿费共计4164元。2016年11月24日,城北区纪委给予王磑、马冬芳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11月29日,城北区监察局对乔慧进行了诫勉谈话。
通报指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坚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自觉做公私分明、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的要求,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抓、持续抓、从严抓,抓出长效和习惯,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用铁的纪律纠治“四风”,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搞“变脸术”的“四风”问题,坚决查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查快办,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