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秋、国庆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根据省纪委的通知要求,近日,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合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就遵守“两节”期间作风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作风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严格按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办公厅通知要求的意见措施》(青纪办〔2018〕12号)要求,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密切关注新动向新表现,狠抓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做到心怀敬畏、公私分明、尚俭戒奢。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发挥“头雁”效应,厘清公私界限,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职责,既廉洁自律,又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主动了解、发现分管领域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营造崇廉尚洁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抓早抓小、严格执纪问责,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便捷举报方式,认真落实重要节点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节日期间安排专人受理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快查快处,特别是对仍然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四风”典型问题,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举报电话:驻厅纪检监察组:0971—6186707
厅直属机关纪委:0971—6186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