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省水利厅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
关于组建省水利厅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
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
为更好的传递爱心,传递文明,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进一步展现水利干部职工的风采,充分发挥特长,经研究,组建省水利厅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着自愿的原则,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当中,充分体现自身的价值,满足“自我实现”的最高需要,努力为社会奉献自己的爱心,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
二、具体安排
1、省水利厅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大队。
2、厅机关各部门成立厅机关青年志愿者服务小队。
3、厅属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自己的志愿服务小队,并将成员登记表及负责人名单报机关党委(如果单位人数较少请及时向机关党委反映情况,原则上单位人数15人以上必须成立志愿服务小队)。
三、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领导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报名参加志愿服务队,广大干部职工应积极响应。
2、各部门、各单位于2015年4月20前完成志愿登记并将志愿者登记表报厅机关党委(含电子版)。
附件:水利厅志愿者登记表
水利厅青年志愿者登记表
姓 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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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彩色小2寸)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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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手机号 | (必填) | |
微信号 | (必填) | QQ号 | (必填) | |
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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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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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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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三份,本单位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