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量身打造“两新”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尺指南

05.11.2018  14:55

  近日,我省出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社会组织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和《社会组织功能型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三个《实施办法》结合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不同功能定位,为各级各类“两新”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打造了标尺指南。

  我省制定的非公有制组织和社会组织两种类型的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办法,对规范和加强全省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建设提出了具体标准。支部设置标准化,明确了支部设置条件、隶属关系、班子配备等内容;组织生活正常化,明确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内容;管理服务精细化,明确了发展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管理使用等内容;工作制度体系化,明确了自身建设制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等内容。阵地建设规范化,明确了规范阵地配置、阵地共建共享、拓展网上阵地等内容。

  此外,社会组织功能型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针对党员大多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中工作,但组织关系往往留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创新设置方式,规定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中有3名以上党员但未转入组织关系的,可设立功能型党支部,并细化了设置范围、班子配备等措施标准。(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