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就换届答问 把"九严禁"作为红线、底线、"高压线"
1.“九严禁”换届纪律
①严禁拉帮结派。 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②严禁拉票贿选。 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③严禁买官卖官。 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④严禁跑官要官。 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⑤严禁造假骗官。 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⑥严禁说情打招呼。 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⑦严禁违规用人。 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⑧严禁跑风漏气。 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⑨严禁干扰换届。 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五类责任主体”
①地方各级党委。 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②党委书记。 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③纪检机关。 担负监督责任,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 ④组织部门。 担负直接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⑤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 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3.“四位一体”举报平台
即“12380”电话、网络、短信和信访“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
①举报电话—12380,各级组织部门“12380”举报电话,加所在地方区号即可拨打;
②举报短信—12380;
③举报网站—http://www.12380.gov.cn;
④信访举报—中组部请寄: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0号中组部举报中心,邮编100815;各级组织部门请寄:所在地方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工作机构。(新闻来源:人民网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