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国税做细做实廉政绩效任务推进监督责任落实

30.06.2015  03:20

近期,为做好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海西国税结合工作实际,对照3.0版绩效指标,逐项逐条梳理、分解纪检监察绩效指标工作内容,建立起责任主体明确、条目清楚、内容衔接、责任到人的绩效指标落实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三化”,有效推进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落实。

一是实现任务梳理精细化。在指标清单的梳理、分解过程中,严格对照和理清承接省局指标、州局共性、个性指标和考评市、县、行委局指标,按照部门人员岗位职责进行工作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绩效指标逐项分解落实到每一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此次指标任务分解过程中,需纪检部门人员共同完成的州局共性指标360分;承接省局绩效指标181分,全部分解到个人绩效指标中;分解州局共性指标600分,其中分解到个人绩效指标240分;分解考评市、县、行委局指标555分,全部分解到个人绩效指标中。逐级逐层逐人分解指标的做法让人人身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压力,形成了岗位职责相互制约、业务相互协调的绩效落实工作格局。

二是实现岗责分工清晰化。为了保证各项绩效指标责任分解的严肃性、明确性,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责任清单相对独立,注重考评依据的准确完备,突出强调责任人的责任担当,达到了岗位间既各负其责、各有侧重又相辅相成、相互配合。在分解各层级、各类别绩效指标中,严格按照共性和个性指标进行分工设定,同时嵌入AB岗工作互相替代制度,确保责任互相衔接,避免出现因个人出差、学习、休假等客观因素造成工作滞怠、无人接管的状况。形成了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做,事事人人有担责的良好局面。

三是实现清单条目透明化。责任落实重在过程跟踪监控。为此,在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清单中,分类、分节点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工作指标,详细列明工作内容、考评标准、数据来源、考评周期和考评方法,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个人绩效指标考评以及个人努力量化程度考评工作提供了简洁明了的评分依据。

        (责任编辑:朱浩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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