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食药局“四创新四结合” 全力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19.01.2015  20:29

2014年,海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立足本职,夯实基础,谋划长远,“四创新四结合”,有力保障了全市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监管机制创新,行政监管与技术检验相结合。努力夯实食品安全技术检验物质基础。抓住“十二五”发展机遇,积极争取到海东市食品安全检测实验楼建设项目,项目包括市级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实验室改造、仪器设备配置和信息网络建设三部分。以项目实施全面提升市食品药品检验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安排专项经费,加大检验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检验检测水平,不断完善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监、检”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是服务方式创新,党建活动与执法监督相结合。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载体,突出窗口服务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特点,集中开展重大节日及活动和赛事期间,重点乡镇、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三小”门店、旅游景点和农家乐、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清真食品、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共八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车辆600余台(次),共检查食品药品各环节单位15000余户(次),警告、责令限期整改941家,取缔35家,立案114起,查处假劣食品药品100余个品种约275公斤,涉案金额21.06万元,罚款37.11万元。
      三是宣传方式创新,监管动态与媒体宣传相结合。最直观最生动的向公众反映监管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与海东电视台合办“食药在线”专题节目,开设监管动态、大讲堂、曝光台三个专栏,在每晚八点的黄金时段向广大市民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宣讲饮食用药安全常识、讲解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曝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市民辨别假冒伪劣、过期“三无”食品药品的能力, 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
      四是监管方式创新,督导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督查督办制度。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监督检查指导作用,组成工作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工作进展督查,对重点环节进行督办,共督办重要事项8项,督导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430家(次)。督导检查中,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意见;督导检查后,查找共性问题,分析个性问题,并形成督导通报发各县(区)政府,有力推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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