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八个结合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
今年以来,湟中县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采取八个结合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
一是与寺院法制宣传月活动相结合。 以3月份寺院法制宣传月活动为载体,深化法律进寺院活动,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学习,教育引导教职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共举办法制讲座80次,参加人员 2000余人次,受教育面达90%以上。
二是与精准扶贫攻坚开发工作相结合。 按照“八个一批”的脱贫模式,全县共确定贫困村156个,贫困户9732户、贫困群众31861人,其中少数民族47个村,1949户、19583人。2016年实现2748户、9160人脱贫,33个市定贫困村退出,自我加压退出19个贫困村。通过精准扶贫,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产业,提升民族地区产业结构。
三是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 全县共确定46个村实施高原美丽乡村项目建设,计划投资1.15亿元,重点实施村级道路硬化、广场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等项目,着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突出解决群众行路难、上学难的问题。
四是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相结合。 强化寺院管理与服务,继续实施寺院“六大工程”,着力改善寺院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教职人员公共服务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伊斯兰教事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抓好民管会班子建设、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管理,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讲经、私设活动点等非法活动。
五是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 在全县推广“三先三早”工作经验。全面启动“一村一警”警务工作模式。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例会和乡镇村社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党委书记维稳约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排查帮扶管控、重点乡镇和后进村综合整治等工作措施。
六是与“三基”建设相结合。 进一步加强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执行村干部值班、坐班制度;结合县乡领导干部换届选举工作,及时调整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够、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配齐配强乡镇、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时调整各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创建工作长期有人抓有人管。
七是与民生改善相结合。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发放城乡大病医疗救助金。计划建成76个“互助幸福院”、2个日间照料中心,扩大各项补贴发放范围。开工建设农村“两房”3900户、城镇公租房319套。年内培训7100人,加大困难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政府帮扶,力争新增城镇就业2300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6万人次。
八是与全县“创文”“创城”工作相结合。 着力打造以农民画、壁画、堆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内涵的湟中“八瓣莲花”特色文化产业。打造“八瓣莲花”文化旅游产业园和陈家滩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园。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体性文体活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抓好畅通工程、河道治理、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