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升:打造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公安队伍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确立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出提出了更高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公安厅党委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正在扎扎实实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确保思想和行动始终与党中央和省委保持一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突出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全力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确保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实效。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坚定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党建统领公安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公安系统党建工作,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安队伍建设的全过程。把政治坚定体现在干部队伍培养全过程,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考核考察。建立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的政治轮训、政治督导制度,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引导广大民警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党中央和省委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和省委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和省委禁止的坚决不做,坚决听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挥,服从省委、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领导,确保全省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毫不手软地净化公安机关政治生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党建责任,抓住、用好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契机,系统梳理公安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肃各级公安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真正在措施上严密起来,在标准上严格起来,在执行上严肃起来,确保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各项措施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决落实全会提出的“七个禁止”,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纪违法问题从严惩处,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选人用人标准,大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
毫不松懈地加强公安队伍的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标准,对全省队伍进行一次再摸底,掌握队伍的“活思想”,研究制定从严治党治警、加强监督执纪的具体措施,大力推进公安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制度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能力素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打造忠诚可靠、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队伍,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教育督导,紧盯管案、管事、管人、管钱、管物、管审批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早发信号、警示在前、防患未然,确保广大民警严守纪律“底线”、不越纪律“红线”。进一步深化作风整顿,持续整治为官不为、为警不为以及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等问题,严肃惩治违纪违法人员,决不让个别害群之马损害全省公安机关整体形象。
毫不含糊地抓好当前各项公安工作。把全会精神贯穿到公安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做好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各项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针对年终岁尾维护社会稳定的规律特点,进一步加强工作部署、强化工作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严密防范公共安全事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结合总结今年工作、谋划明年工作,以超常的举措、超常的状态,全面筑牢稳藏固疆安全屏障,以青海稳定保藏区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