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项目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福祉,社会关注度高。近年来,我省每年用于民生项目的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七成以上。为进一步增强民生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规范和强化民生支出管理,2015年,省财政围绕民生重点专项支出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民生项目绩效考评机制,从明确目标、规范管理和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入手,不断拓展民生支出绩效评价的模式和深度,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保障民生资金投入使用绩效。
一是突出重点,扩大范围。 在项目选取上,注重将省委、省政府关心和老百姓关注的民生重点项目纳入评价范围,资金规模达到334.83亿元,较上年增长11%。项目涉及保障性住房、教育、扶贫、生态保护、社会保障、农村公路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领域。同时,充分考虑资金来源和项目实施期,将转移支付资金、政府性债务资金安排项目的绩效评价和重大项目的事中评价纳入年度评价范围。
二是规范操作,提升质量。 在组织实施上,明确了评价工作的总体目标、原则和步骤,要求建立所评价民生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工作规程、操作细则和评价指标等,形成完善的评价管理机制,确保工作规范运行。同时,充分借鉴外省经验,借助第三方机构、专家智能,发挥社会合力作用,提高评价结果的认可度,促进绩效评价质量的提高。
三是运用结果,增强实效。 在评价结果运用上,要求不断拓宽结果运用渠道,进一步落实评价结果反馈、报告、通报、激励和监督机制,促进各地(部门)努力提升民生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水平。特别是要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使民生财政资金使用更加合理、有效。同时,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