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实现环境监管全方位 山东莱芜加密环境监测网络,划定管理权限
中国环境报记者王学鹏 通讯员兰建凯 苏玲玲
实行环保网格化管理,是山东省莱芜市委、市政府2014年确定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截至目前,这套体系建设进展怎样?能否起到应有的成效?
记者日前在瀛汶河雪野旅游区断面附近一处不起眼的平房内看到,几台设备正在运行,其中一台显示COD2.8mg/L。“这里是汇河雪野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自动从汇河取水,经分析后将数据实时上传,实现了汇河水质实时监控。”莱芜市环境监测站监控中心主任韩红卫介绍说,在自动监测站投入使用之前,要想掌握汇河的水质情况,只能依靠每月一次的人工监测。现在,如果汇河水质出现问题,市环保局第一时间就能知晓,并找到责任方进行整改,这是全市环保网格化管理带来的便利。
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清晰……莱芜市通过逐步在市、区、镇、村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将监管关口前移,做到了环境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实现了环境监管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
□ 划定四级监管网格
■ 属地管理权责清晰
作为以钢铁、电力、水泥等为主导产业的重工业城市,莱芜市经济结构偏重,工业污染源相对集中。然而,由于资金限制、监察手段滞后等因素,环境监察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以及高度分散、责任不明等问题日益突出,传统的环境监管方式显然力不从心。
莱芜市环保局副局长刘作利告诉记者:“莱芜市基层环保组织力量薄弱,各功能区、各镇(街道)没有独立的环保工作机构,村一级环保力量更是空白。原有的环境质量监测站主要集中在市区和河流断面,无法反映全市的环境质量状况,在出现环保问题时,也容易导致权责不清,责任方互相推诿。”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环境质量,莱芜市委、市政府将环保网格化体系建设列入了2014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全市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权责清晰、便于监管、利于处置”的原则,建立了环保监管四级网格。
莱芜市一级网格以全市所辖行政区域为一个单元,划分为1个网格;二级网格以各区所辖区域为单元划分为莱城区、钢城区等5个网格;三级网格以各镇(街道)所辖区域为单元划分为20个网格;四级网格原则上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也可连片划分,具体由各镇政府(街道办)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每一级网格的职责是什么?有何不同?
根据规定,市环保部门为一级网格的实施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总牵头人,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全市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领导,制定全市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相关意见及办法,建立监管体系,细化监管职责。
各区政府(管委会)为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二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区环保部门(相应职能部门)为二级网格的实施主体,主要负责人为本级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牵头人,主要对本级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给予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加大投入,确保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实施。
各镇政府(街道办)是三级网格的责任主体,各镇政府(街道办)主要负责人为三级网格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包括配备网格监管员,划分下级网格,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本级网格的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超出执法权限的移交上级环保部门处理。
各行政村(居)委会主任为四级网格的责任人,牵头人由环保协管员担任,负责监督本级网格环境,及时发现环保问题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向群众宣传环保有关政策法规,协助做好本级网格内环境污染纠纷的处置。
明确各级网格的实施主体、牵头人及工作职责的基础上,莱芜市在3个功能区成立了环境监察大队,在两个行政区内9个重点片区成立了执法中队,健全完善环保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实基层网格监管力量。
□ 建快速灵敏监测体系
■ 大气监测网格化布点
“完成环境管理网格化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是环境质量的监测,只有在各个网格内建立自动化监测设施,才能提供科学、准确的环境质量数据,全面了解各个网格内的环境质量及实时变化,分清污染来源,为各级政府部门实施环境监管提供决策依据,推动环境质量的改善。”刘作利说。
虽然莱芜市相比省内其他地市辖区面积不大,但境内有大汶河、瀛汶河、方下河、嘶马河、辛庄河、颜庄河、孝义河等多条河流,并且分布莱钢、九羊、泰钢等多家污染企业。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设置监测站才能确保获取最具代表性的监测数据呢?
为更加科学地设立环境监测点位,根据功能规划和产业布局,莱芜把全市作为一个整体区域进行网格化布点,网格大小为16.5km×16.5km,共划分16个网格,从而以最少的监测点位,取得最具有代表性的监测数据。
据了解,网格化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基建和设备一次性投资2300万元,每年运营费用约400万元,莱芜市环保局积极向省环保厅争取资金,获得了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除省补助外,根据建设自动监测站点所需费用,市、区按1﹕1的比例共同承担,及时足额配套了资金,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韩红卫告诉记者,为了以最少的监测点位,取得最具有代表性的监测数据,以占莱芜市大气污染负荷85%以上的网格为基础设立监测点位,完善一级网格环境空气监测网络。“除了在常年上风向设置莱芜市背景监测点位外,每个网格内设置一个监测点位,大型重点企业和厂区区域较大的企业单独作为一个基本单元设立监测站点。目前,共设置11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在各区河流出境断面设立了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记者跟随莱芜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汇河雪野水质自动监测站,“这是监测高锰酸盐指数分析单元,最近一次监测是2.80mg/L,目前汇河水质达到了二类水质标准。”韩红卫指着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说,汇河中有个浮箱式自动取样器,监测的水质就是通过它来进行采集的。水质监测系统分为取样系统、分析系统、数据上传系统,分析出的数据将会上传到莱芜市环境监测站监控中心,市环保局每旬根据监测数据对各区环境质量进行排名。
在完善各乡镇环境监测网格的同时,莱芜市积极建设莱城区、钢城区两个环境监控中心和一处系统支持实验室,实现对重点区域环境空气和跨区河流断面水质的实时监测、实时监控、实时预警。
“通过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我们能充分了解全市的整体环境质量状况及污染物主要来源,做到分级负责、权责清晰、便于监管、利于处置,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韩红卫说。
□ 网格化管理效应显现
■ 环境质量数据说了算
在完善制度机制过程中,莱芜市还将环境质量改善与网格管理相结合,构建责任明确的考核体系。
莱芜市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制定出台《莱芜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对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的区,由市政府奖励;环境质量恶化的区,向市财政缴纳补偿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全市7条主要河流实行“河长制”,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内河流的“河长”,各相关镇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各河段的“河段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水生态、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质安全负总责。
莱芜市对各级政府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年度实绩考核,对工作实绩突出,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网格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管理薄弱,环境问题久拖不决,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的网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到位的,依法追究责任。
刘作利对记者说,实施环保网格化,带来了很多整体效应。首先是基层责任由“虚”变“实”,落实“河长制”和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按绩排名,公开通报,奖优罚劣,改变了以往各级基层政府对环保工作不够重视、疏于管理的被动局面。再就是各部门环保职责履行情况更加公开明了,改变了以往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机构职能也由“弱”逐步变“强”,市环保局增加10个行政编制、两个行政科室,监察支队升格为副县级单位,在两个行政区增设9个执法中队,在3个功能区增设环境监察大队,环境执法监管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以环保网格化监管为依托,莱芜市环保局先后开展了“生态环保竞赛”、“大气污染集中整治”等活动。全市共建成工业污染治理项目57个,淘汰禁燃区内燃煤锅炉143台,治理各类建设工地68个,建设天然气管道73公里,淘汰黄标车1.1万多辆,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加油站170座,淘汰落后产能项目22个,关停土小企业242家,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8个,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32个,整治规范排污口12个。
记者还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2014年,莱芜市大气环境质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浓度分别比2013年改善11.8%、7.4%、11.3%和14.6%,获得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116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浓度同比改善25.4%、12.9%、7.3%和7.3%;出境断面水质COD、氨氮浓度稳定达到省规定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