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司标注不实 虚假宣传被处罚

21.10.2014  15:12
核心提示:   10月15日,记者从西宁市城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公平交易科成功查处了一起利用互联网网站涉嫌虚假宣传案件,一家网络公司被处以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西宁市城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科根

   10月15日,记者从西宁市城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公平交易科成功查处了一起利用互联网网站涉嫌虚假宣传案件,一家网络公司被处以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西宁市城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科根据2014西宁工商局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方案的安排,迅速组织安排对注册在本辖区的经营性网站依法进行了网络巡查。经查,西宁某网络公司通过该公司互联网网站,在其网站主页对该公司的名称、ICP地址及代理权等内容进行虚假不实标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之规定,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西宁市城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处以网络公司两万元的行政处罚,要求停止发布虚假广告。该案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