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实惠”面膜 女子“面子”受伤

20.03.2016  10:01

  青海新闻网讯 3月18日早上,家住海湖新区的小宋起床照镜子时吓了一跳,她脸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红疹,额头尤为严重,她一想,可能是前几天购买的面膜造成的。

  小宋告诉记者,她的皮肤本来就比较敏感,因此买面膜一直很谨慎。朋友给了她一片这款面膜后,小宋打消了心中的顾虑。“味道甜甜的,保湿效果特别好。”小宋说,她在试用后觉得挺好,自己也打算买一盒。

  小宋的朋友是通过微商买的香港代购,一盒140元钱。她本来也想在同一家店购买,直到上周她在朋友圈看到了一家代购。店家告诉小宋,面膜绝对是正品,让她放心购买。这家店的面膜比较便宜,110元一盒,加上快递费一共120元,她没有多想,便给店家付了120元钱。

  几天后,小宋收到了一个快递,她拆开一看是前几天在微信上购买的面膜。小宋告诉记者,16日晚她敷完面膜后觉得下巴有些痒,没太在意。“面膜味道不太对,敷完后面膜还粘在脸上。”小宋说,17日晚她又敷了一次面膜,第二天起来就发现脸上过敏了。

  小宋说,因为她买的面膜是代购产品,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而且有些店家会造假票,因此她一般不会特别注意保留证据。随即,小宋与店家联系退货事宜,她以为店家会推诿,但没想到店家十分爽快地退了她88元钱。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厂名,并注明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记者了解到,进口化妆品也必须有包括中文说明的产品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