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反对派持四点理由

29.06.2015  15:41

昨天,美国高等法院的9个法官以5:4的投票结果承认全美境内的同性婚姻合法,这一判决让美国加入加拿大和墨西哥的队伍,把北美变成地球上唯一一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大陆。

消息一出,叨姐的朋友圈里迅速出现了当年为咸甜粽子对峙时才有的盛景:一边是小清新们欢呼雀跃的刷屏(叨姐也不由地加入其中),一边是年长的“圈友”们纷纷慨叹美国的“城里人真会玩”。

有位拖家带口常驻美国的大姐调侃说:“想想未来的熊孩纸们,不仅要搞明白自己的心到底是男是女,还要搞明白对面孩纸的那颗心到底是男是女。家长们也有的解释了。心好累!

坦率的说,要是没有近些年美国民间对同性婚姻的日渐宽容,再加上保守派的安东尼·肯尼迪大法官关键时刻“变节”,以保守派占多数的美国高院原本是不可能通过这么个惊世骇俗的判决结果的;再算上美国各州的法规不同,民权组织们恐怕还得为这事儿频频上法院。

一票之差的判决结果足以证明,美国各界对同性婚姻的看法有多分裂。所以高兴过后,听听反对的声音也许更重要。

那么,美国高院的4个法官为啥不给同性婚姻“点赞”呢?看看他们在各自的意见书上都说了啥。

首先,美国宪法上没有同性婚姻的相关表述。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特就说,宪法里根本就没有提到同性婚姻的事儿,这次能通过纯粹是社会运动的胜利。

你要是想庆祝今天的结果,就庆祝心愿得以实现吧……但是别为宪法庆祝。宪法和这一点关系都没有,”他说。

叨姐解读:我这是误上贼船,法案通过不能怪我!

其次,最高法院只负责忠实地解释法律,而不应自行就政策或立法发表见解。

先听听投出关键赞成票的肯尼迪法官怎么看。他在意见书中认为,最高法院应该顺应历史潮流,不能总用老规矩老眼光断案子。

文雅点儿,按《纽约时报》的话说就是:“肯尼迪法官支持宪法解释动态化的观点,认为宪法应随着社会发展而演变。

这下就不难理解,这种“应时而变”的思路会让保守派的安东尼·斯卡利亚法官和克拉伦斯·托马斯法官忍无可忍了,他们认为,美国宪法应该按照其字面条文去理解,不能瞎解读。

叨姐评:按着几百年前制定的一部宪法和后面的几个修正案,就真的能裁决美国社会不断涌现的各种新问题了?这不是不作为,还能是啥?

第三,民意只是民意,不能干涉法律判决,高院更不能借着民意向各州施压。

约翰·罗伯特大法官就说了:“(高法)法庭推翻了一半以上州的法律,命令转变奠定上千年人类社会基础的社会制度。我们以为自己是谁?”斯卡利亚法官更将此判决视为多数暴政的结果,称其为“司法暴乱”,“威胁了美国的民主”。

叨姐评:这么说也不乏道理,毕竟,传统上美国人的婚姻法是由各州立法机构说了算,没有联邦政府什么事儿,而现在美国只有11个州从法律上承认了同性婚姻平权,也就是说,走完了“民众投票多数通过+州议会通过相关法案”的所有程序。而高法此次这么一纸令下,无疑是强迫其他37个州服从判决,实在有“越位”之嫌。

第四,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可能会损害宗教信仰自由。

以萨缪尔·阿里托法官为代表的4位法官呼吁美国社会就如何保护支持异性婚姻的宗教组织和个人的信仰自由进行“公开和研究性辩论”。

他们担心,在当前激进的社会文化下,群婚啥的都将不是事儿,以后异性恋群众说不定会像同性恋人群当年那样遭到各种“打击报复”。

叨姐评:在这些冠冕堂皇的说辞背后,其实是涉及到同性婚姻背后的一系列经济利益分配问题。比如说,结了婚才能分遗产、才能少缴税、才能分享伴侣的医疗保险等社会福利。一旦开放“婚禁”,说不定就会涌出一大批“骗保的”,所以不由得上至高法法官下至各州政府民众不竖起警觉的耳朵。

可以这么说,要是同性恋人群只同居不结婚,美国大法官们也没那个精力去管,最多是被哪个吃饱了撑的朝阳群众评判一番而已。

但毕竟,法律不能以金钱为导向,一个个案子背后的人情人权才是真正值得关注的。就算此次高等法院一致判决同性婚姻不合法,也不过是把决定权交给了各州,并不意味着美国同性平权运动就遇到了什么迈不过去的坎。

此次判决通过,主要还是社会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是美国高法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的一次“表态式站队”。

哪怕就为了这个,叨姐也愿意为美国高法的此次判决点个赞!(记者朱东阳,编辑田帆,新华国际客户端和腾讯新闻联合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