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引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四论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

04.08.2015  11:03

  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我们实现提前整体脱贫的基础。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要靠基层党组织落到田间地头;扶贫开发的各项任务,要靠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去干。因此,只有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火车头”,才能使组织优势化为扶贫优势,组织活力变成攻坚动力。

  目前,我省农村还有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并未根本解决,仍然存在“有组织没力量”的现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入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结合我省实际,把扶贫攻坚同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筑牢引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为实现提前整体脱贫的目标提供坚强保证和有力支撑。

  扶贫攻坚必须建强村级组织。农村基层党组织不是一般的社会组织,而是政治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得到贯彻落实的领导核心。要针对软弱涣散村,选派第一书记,着力开展健全“两委”班子,培养后备干部,落实“三会一课”,推动落实工作经费,建设活动场所等工作,有效解决班子不团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能力水平。要健全贫困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和村务监督机构,重点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三资”管理和扶贫项目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的监督,促使基层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

  扶贫攻坚必须配强扶贫干部。要确保扶贫开发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没有一批稳定的、高素质的会干事能干事的扶贫开发干部队伍十分困难。因此,扶贫干部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地特别是扶贫开发重点县要重视和加强扶贫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各乡镇要确定扶贫工作的负责人员,畅通服务渠道;扶贫干部要加强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执行力,坚决扭转少数驻村干部“挂名不到位”、 “出工不出力”等现象,强力推进扶贫工作进程。

  扶贫攻坚必须增强导向引领。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贫困地区党委政府要把扶贫攻坚作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实践课堂,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从扶贫开发的一线考验干部、识别干部,把在扶贫开发中作出的实绩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鼓励和引导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以及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到贫困地区工作,在扶贫开发的主战场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