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需谨慎
23.03.2018 18:12
本文来源: 法院
原告李某(男,73岁)与被告董某(女,65岁)均因早年丧偶,一直未再婚。步入老年后,经人介绍双方于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双方就因性格各异,各持己见以及双方子女的介入时常发生矛盾,直至2016年原告脑中风后,被告虽能悉心照料原告,但双方仍为家庭琐事经常争执。久而久之也引发了双方各自子女的不满,家庭关系日趋恶化。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通过法院多次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认为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协议离婚。
法官再次提醒老年人在寻找自己的黄昏伴侣时,一定要多了解对方,再婚也需要认真经营,同时更需要儿女的宽容理解与呵护支持。
本文来源: 法院
23.03.2018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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