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荣在省法院带队检查考核时强调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张光荣强调,要充分认识检查考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责任考核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具体抓手。实践证明,检查考核工作可以有力地推动责任制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机制作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个制度机制,目的就是要落地管用,不能形同虚设。只有做好年底检查、年终督查,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一机制才管用。机制不断完善,效果就会不断显现。二是强化倒逼作用。就是以检查考核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促使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三是强化警示作用。通过考核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真正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敬法畏纪、遵规守法。四是强化推动作用。通过检查考核,倾听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加以解决。
张光荣指出,从整体工作来看,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法院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党组成员和院级领导能够自觉履行对分管、协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一岗双责”落实较好。二是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立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省法院在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出台了很多制度。法院工作报告通过率逐年上升,群众满意度比较高,这是上上下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三是以专项治理为突破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针对系统内易出现的“六难三案”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推行随机立案、分案机制,把不同的权力交由不同庭、不同人行使,用权力制约权力,从源头上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四是认真落实内外监督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资深律师观摩庭审等,不断强化审判管理机制建设,保障了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增强了司法透明度,确保了以公开促公正。五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2 1条措施,持之以恒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阶段,院党组制定了10余项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同时,对司法领域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处理及时、果断,达到了惩处一人、教育全警的效果。
张光荣强调,政法部门在依法治省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和使命,法院处在主战场和第一线,必须更加自觉、更加清醒、更加有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安全,推进公正司法。一要深刻把握中央和省委的新部署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上,做到了真正的从严从紧、真抓实干,既拍苍蝇、又打老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是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国家长远发展、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法院工作是高风险行业,必须从思想上时刻保持高度的清醒和自觉,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以对组织、干部、家人、朋友负责的态度,严格要求自己,书写好自己的人生篇章。二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党要管党谁来抓、从严治党谁来干,党委责无旁贷,关键是落实党委和“一把手”的主体责任,真正做到既抓工作、促发展,又抓队伍、正风气。一是认识到位,把教育管理渗透到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到不甩手、不放手、不缩手;二是抓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三是盯住落实,特别是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四是强化监督,通过警示教育、常打招呼、诫勉谈话等方式,防止量变发生质变;五是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三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当前,人民法院的改革试点工作已经进入了快车道。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解决好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难题,确保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和健康的道路推进,防止改革走偏。要切实抓好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做好准备。四要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要充分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进一步深化“四风”整治,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和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真正把作风建设延伸到基层,融入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的全过程,切实形成解决“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五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真正把从严管理、从严带队、从严治警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大对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严惩司法领域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以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新成效,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