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第二考核组完成海东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28.12.2017  02:04
      为认真做好对各市州政府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安监局、公安交警总队组成的第二考核组,在省安委会第二考核组组长、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阿明仁的带队下,于12月25日至26日对海东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考核组深入被考核地区及所属区、县,听取了海东市政府安委会和成员单位的工作汇报,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随机走访等形式,依据省政府与各市州签订的《青海省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市州政府)》中各地区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内容考核打分表,从16个考核指标66项内容进行逐一对照考核,并延伸考核了海东市所属乐都区、互助县部分乡(镇)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及有关重点企业。考核工作结束后,专题向省安委会上报海东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情况报告。
      第二考核组在考核过程中,针对海东市政府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四是做好岁末年初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五是认真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考核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准备工作。
      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考核要求,此次年度考核不向被考核地区反馈考核及打分情况,海东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