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日益科学管理更加规范

22.10.2015  18:01
    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省对下财政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力度,2014年在上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考评指标,完善考评机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并对因地震未开展此项工作的玉树地区首次进行了试评价,有效促进了各地财政部门管理水平再提升。近日,经报请省政府同意,向各地政府及财政部门进行了通报,并兑现了奖补资金,考评达到了以评促管的目的。     一、考评指标不断优化。省财政根据财税体制改革和年度工作重点,结合财政部开展的地方财政管理和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加大了财政收入、盘活存量资金等考核指标的权重,细化了财政收入质量、重点专项支出等考评内容,实现了三项考评工作有效衔接;考虑推进改革深度和管理难度的因素,调整了预算管理和改革的考评内容,提高了考评工作针对性和契合度。进一步反映了财政重点工作和改革任务,突出了考评的导向性。     二、考评机制不断完善。在考评机制上,注重日常监管和年度重点考评相结合、自评和实地考评相结合,确保考评工作公平、公正。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统计制度,做好日常统计和督导工作,随时将目标完成情况记入评价档案。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年中督导工作,督促各地认真梳理、查漏补缺,确保年度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实地考评时,从各地财政部门抽调从事预算绩效管理的人员,培训后分批赴各地开展交叉考评,既做到了“一把尺子”衡量各地工作,又起到了交流学习的作用。同时,加强实地考评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回执制度,将《绩效评价廉政纪律及业务情况回执表》作为评价资料一并存档,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强化对参与评价和考核人员的监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三、结果应用不断强化。在全面、客观、公正反映各地财政管理水平的同时,通过建立反馈、通报、激励、跟踪机制,充分调动各级财政抓收入、保重点、推改革、强管理的积极性。在实地考评结束前,将考评情况以《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意见函》的形式反馈给当地财政部门,指出不足和问题,督促整改,达到了以评促管的目的。考评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考评结果在全省范围通报,起到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同时适当拉开奖励档次,在兑现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对我省进入财政部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前200名的县进行了单独奖励,有效发挥了考评结果的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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