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表彰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个人

10.01.2015  03:14

为在广大职工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我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由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青海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海省商务厅、青海省总工会组成的青海省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日前评选表彰了2012-2013年度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个人。授予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等10个单位“2012-2013年度青海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称号,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分局大众街派出所民警李秀兰等10名同志“2012-2013年度青海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称号;青海机场有限公司等38个单位和个人获标兵单位、标兵个人的提名奖。这些单位和个人以优秀的职业素养和崇高的职业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所在行业、领域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我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是省总工会在全省广大职工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主要载体之一。这次评选表彰活动呈现出参评范围广、参与单位和人数多、评选结果突出基层窗口单位和一线职工群众等的特点。近年来,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形成了社会化、制度化的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经过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各成员单位及广大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的共同努力,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按照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广泛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宣传教育活动,“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风尚更加深入人心并逐渐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职工职业道德群众性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一大批行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相应的职业道德规范,并向社会公开并履行服务承诺和服务标准,有力促进了全省政风、行风的好转。(宣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