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一系列符合法治规律、体现时代特征的新要求、新举措,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者,地位突出、作用关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
一、深化思想认识,坚定人民法院推进依法治国的信心决心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我们党在领导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从一开始就将加强法治建设提到关乎社会主义前途和命运的高度,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将依法治国内在地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基本范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惟一正确道路。
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问题依然突出,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离不开全面依法治国的保驾护航。
全面依法治国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法治保障。党的十九大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提升了全面依法治国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基础性、支撑性、引领性作用。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人民法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
全省法院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进程中,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对党的领导有丝毫动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不断完善贯彻执行党委决策部署的机制。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要精心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活动,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知行合一。
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新需求不断增长。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对案件依法公正作出裁判。要坚持司法为民,增添便民利民举措,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狠抓工作落实,创造人民法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新业绩
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省情实际,按照“维稳要主动,案件要精审,改革要落地,队伍要过硬,保障要智能”的工作思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努力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作出新贡献。
在“维稳要主动”上,始终对民族分裂分子保持高度警惕,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国家政治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易发多发犯罪,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纵深开展扫黑除恶,紧盯大案要案,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求实效,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在“案件要精审”上,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公正的司法理念,高质量办好每一件案件,确保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突出青海特色,抓好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判,力争办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结合青海实际,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将巡回审判作为人民法庭的主要审判方式,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宣传法治。
在“改革要落地”上,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完善法官员额退出、逐级遴选、业绩考核等机制,提升改革效能。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强化审判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三评查一审核”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案件质效。大力推行院庭长“静默式”监管,狠抓院庭长办案任务,落实院庭长监管和办案职责。
在“队伍要过硬”上,坚持以实践需求为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全面开展干警交流轮岗,有效降低廉政风险。扎实做好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完善法院队伍从严管理监督体系。
在“保障要智能”上,严格执行网上同步办案标准,实现三级法院的全部案件全程在网上办案系统内办理,所有证据、材料实时上传网上制作,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推广应用移动法院系统,实现三级法院全覆盖。推动建立藏汉双语办公办案系统,解决法官和群众急需,着力推进藏区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
(作者为青海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