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联通青海分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资费备案的通知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中国联通青海分公司关于客户服务电话资费标准的报告》(青海联通〔2014〕63号)收悉。根据电信资费备案程序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本方案从备案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1月6日。
二、你公司在电信资费具体实施中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要严格按照备案的业务类型、收费标准开展业务,并向用户明示资费方案,供用户自主选择,不得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
(二)在业务宣传时应全面、准确,不得做虚假宣传或以任何方式误导用户。
(三)严格遵守国家电信资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通信监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中国联通青海分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资费标准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
201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国联通青海分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资费标准
一、中国联通用户使用中国联通固定电话、中国联通移动电话在国内(不含台港澳)拨打中国联通客户服务号码10010、10018、10019免收通信费用。
使用中国联通IP电话、含有接入码的各类电话业务拨打中国联通客户服务号码10010、10018、10019,按相应业务资费标准和计费规则收费。
中国联通用户使用中国联通固定电话、中国联通移动电话在国内(不含台港澳)接听中国联通客户服务号码10010、10018、10019来电,免收通信费用。
二、国际及台港澳移动电话用户漫游至中国联通网络的来访用户,在国内(不含台港澳)拨打中国联通客户服务号码10010、10018、10019免收通信费用。
三、其他情况下中国联通用户拨打或接听中国联通客户服务号码10010、10018、10019按正常通话相应资费标准和计费规则收费。
四、中国联通客户服务号码10011为专用充值号码,中国联通用户拨打10011进行充值,收费原则和收费标准按照上述客户服务电话资费标准和计费规则执行。
五、本资费标准开始执行时间
资费销售有效时限:2014年3月1日至2019年1月6日; 资费使用有效时限:2014年3月1日至201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