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并肩,为了眷恋的那方净土

05.06.2015  18:45

   中国环境报记者刘秀凤  

  山峦叠翠、五谷飘香的美景令人陶醉,但不计后果的索取让大地显出疲态。

  相比恶臭的污水、飘散的浓烟和污浊的空气,土壤污染问题更为隐蔽,甚至 “看不见摸不着”,而土壤污染一旦发生,就直接影响百姓的“”和“”。

  当务之急,要为今天的土地理出一本清晰的账,为未来发展明确一条可持续的路。

   大地需要疗伤  

  地大物博的祖国令人自豪。感谢大地,用丰富的物产养育了13亿儿女,但无休止的索取让这方土已经不堪重负。

  曾经,温饱是目标,要多种粮、多产粮。“攥一把能出油,插根筷子能发芽”,肥沃的黑土造就了北大仓。荣耀背后,是黑土地越来越板结、越来越瘦弱的事实。连创新高的粮食产量,更多依靠扩大耕地面积、增加高产作物、加大农药化肥使用量来实现。

  不仅如此,工业发展带来的污染更为严重。调查显示,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是造成其周边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汽车尾气排放也能导致交通干线两侧土壤铅、锌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污染。日积月累,让宝地变毒地。

  土壤污染直接关系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和“水缸子”,是构成农产品不安全的源头。接连曝出的镉米、血铅、砷中毒等事件让一些地区的土壤污染问题浮出水面。“民以食为天”,保证不了“舌尖上的安全”,何以谈发展?

  腾笼换鸟,污染企业搬迁,许多城市的改变正在发生。这些已经或即将离开的企业,有些在当地人心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甚至曾以能在此上班为荣。如今,企业离开,原有场地留下一片狼藉。沉积在土壤中的污染需要“解毒”,土地期待重生。官方资料显示,据粗略统计,全国不同类型的数万家企业甚至更多,将在未来几年内实施搬迁,涉及的污染土地面积十分惊人。

  不能过于苛求历史,但现在和未来需要清净。为大地疗伤,迫在眉睫。

   补牢才能不再亡羊  

  熙熙攘攘的宋家庄地铁站是北京南城重要的交通枢纽,3条地铁线在这里交汇。来去匆匆的人们,可能很少有人知道,这里在上世纪70年代是一家农药厂。2004年,地铁施工时因工人晕倒而发现有毒物质在土壤中残留,之后污染土壤被挖出运走进行焚烧处理,这也标志着我国重视工业污染场地修复与再开发的开始。

  安居才能乐业。现在,很多地方城区企业正在搬离,为商业开发留出更多空间。如果土壤安全都不能保证,何来“安居”?让土地“重生”是很多地方的大事。

  2014年5月4日,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积极组织和督促场地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将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等所需费用列入搬迁成本。

  比修复土地更值得关注的是,今天的生产场地不能再成为明天的污染场地。在这方面,跨国企业是个值得学习的榜样。未雨绸缪,几乎所有全球五百强企业都把污染场地管理作为他们进入中国时最为重要的环境风险管控方向,并形成了从企业并购到运营、退场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一些企业还将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污染场地风险转化为商业并购中重要的谈判议价筹码。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对于国内企业来说,现在就是“补牢”的时刻。一方面,要着眼预防,严格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控;另一方面,一旦产生污染,要及时、积极进行修复,以避免场地污染扩散付出更大代价。

   尝到真正的菜香米香  

  “黄土地,黑土地,古老的大地把中华养育;五千年,九万里,炎黄的子孙生长在这里。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春播种一颗,秋收粮万粒。一辈辈,一代代,地生金来地生银。我们的家园温馨甜蜜,我们的母亲就是大地。”这首赞颂大地母亲养育之恩的歌曾经广为传唱。

  如今,吃饱饭不再是问题,温馨甜蜜的生活还需要吃得安全和健康。

  每到周末,北京有机农夫市集总能吸引很多“粉丝”。原因就是,在这里可以尝到东北大山中的野生毛榛子、猴头菇,也能买到未用农药化肥的蔬菜、吃粮食散养长大的土鸡等。用赶集粉丝的话说,这里的菜“有菜味儿”。

  2010年10月,李玉双带着200斤“稻花香”大米,端着一个电饭煲,在农产品展销会上四处请人品尝米饭。很快, 200斤大米被抢购一空。回来后,他联系了200家农户成立了一个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他的大米在收割前就已售空。“种水稻靠的是技术,我们的水稻施用农家肥、有机肥,杜绝使用化肥,绿色大米绝对不愁销路。”李玉双的故事,是国内不少有机农业从业者的缩影。

  目前,改善耕地质量、控制面源污染早已引起国家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拟稿)》已被列入全国人大2017年的立法计划;被称为“土十条”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已提交至国务院审议,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出台……

  “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今年的环境日,让我们再次一起走近土壤,了解大地母亲的现状,了解导致土壤质量恶化的成因,让我们一起鼓与呼,为保护我们的大地母亲贡献自己的力量。

    拿什么抚平大地的创伤?  

   政策法规保驾护航土壤修复势在必行  

   中国环境报记者徐卫星  

  我国土壤污染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累积形成的,治理也需要较长时间,若不能探索出一条适合国情的修复路线,势必会对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带来不利影响。

  目前,北京、上海、重庆等地以及湖南省湘江流域已成功完成了多个污染土壤的修复工作,为全国范围的土壤修复提供了宝贵的管理和技术经验。

  近一年多来,土壤污染治理进程明显提速,国家密集发布或修订了一系列政策及标准,坚决向土壤污染宣战。

  2014年2月19日,《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和《污染场地术语》等污染场地系列标准正式发布。

  2014年4月17日,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调查点位覆盖全部耕地,以及部分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实际调查面积约630万平方公里。

  2014年4月24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15条、28条和第32条分别规定了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实施制度,以及大气、水、土壤环境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在加快推进土壤环境保护立法进程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土壤环境保护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

  2015年1月13日,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的修订草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5年5月,首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法规《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入审议阶段,湖北省将率先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地方立法试点,为已完成并列入全国人大2017年立法计划的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拟稿)》投石探路。

  据悉,继“大气十条”、“水十条”后,“土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望于近期出台。总的思路是: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法制建设为基础,坚持源头严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科技支撑,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公众参与。

  尽管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高度重视,各地区、各部门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然而不难发现,一些土壤修复的成功案例还是得益于一些“偶然”因素,例如土地升值潜力、重特大事件的发生或者各种难得的历史机遇,较缺乏一种可持续的良性发展模式。为此,《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中也指出,除了制定相应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外,还应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例如实施土壤修复工程。国家将在典型地区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此外,加强土壤环境监管。国家将强化土壤环境监管职能,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等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管控农业生产过程的农业投入品乱用、滥用问题,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和处理处置活动,以防止造成新的土壤污染。

     土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我国土壤环境状况不容乐观  

     中国环境报记者刘潇艺  

  经济快速发展带来对有色金属的巨大需求,矿山被迅速大规模开发,但是却没有配套的环保设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曾有选矿企业的尾矿库被洪水冲垮,尾矿和废矿渣沉积于被淹没的两岸耕地上,造成近万亩农田污染绝收。

  工矿企业造成土壤污染,土壤污染危及粮食安全。

  两年前,湖南“镉大米”事件闹得沸沸扬扬,“镉大米”也成为热词。始作俑者重金属“”,通过水源进入土壤和农田。它长得一副银白色有光泽的好模样,却是高毒害物质,水稻恰是对镉吸收较强的大宗谷类作物。它行踪隐秘且擅长潜伏,一旦通过土壤侵入稻米,对民众健康的威胁很大。

  面对土地日益明显的“病情”,2005年4月到2013年12月,我国开展了首次土壤污染状况“会诊”。

  2014年4月,《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诊断书”正式下达。通过调查,初步掌握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及变化趋势、污染类型、污染程度和区域分布,初步查清了典型地块及其周边土壤污染状况,建立了土壤样品库和调查数据库。

  诊断结论指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从土地利用类型看,耕地、林地、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9.4%、10.0%、10.4%。从污染类型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从污染物超标情况看,镉、汞、砷、铜、铅、铬、锌、镍8种无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7.0%、1.6%、2.7%、2.1%、1.5%、1.1%、0.9%、4.8%;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3类有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0.5%、1.9%、1.4%。

  其中,八大类土地污染问题最为突出,分别是重污染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工业废弃地、工业园区、固废集中处理处置场地、采油区、采矿区、污水灌溉区、干线公路两侧等局部地区,其中重金属已成为最主要的污染物。

  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本次调查,提升了各地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为建立全国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调查数据为完善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开展土壤环境功能区划与规划、确定土壤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提供了科学依据;调查成果对加强我国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指导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别国启示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众多发达国家在解决类似问题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教训都可供我们学习借鉴。

   美国  

  超级基金法是美国针对危险物质不当处置引起的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损害进行的联邦环境立法,因其中的危险物质信托基金(俗称超级基金)而闻名,因此通常又被称为超级基金法。超级基金法确立了4项最基本的法律制度,包括信息收集和分析制度、将实施反应行动的权力广泛授予联邦政府的制度、创设超级基金以提供治理修复资金的制度和以污染者付费原则为基础的连带的溯及既往的严格责任制度。

   德国  

  德国自1999年以来制定了土壤保护法、土壤保护和工业废地处理条例等法律。这些法律对土地使用者预防风险的措施及强制性义务、施加于土地上的各种材料的性质及其风险的预防与控制、土壤监测以及土壤保护的具体要求、风险的评估等作了规定。各州政府则依据联邦法律制定了自己的法律,如萨克森州有土壤保护与污染废地特别法、污染土地登记管理条例等。为给土壤保护和污染场地治理提供指导和咨询,德国联邦政府在环保部长会议下面设立联邦/州土壤保护工作组(简称LABO),工作组实行理事会/全体会议制度,下设3个委员会,分别负责法规制订、预备性土壤污染调查以及历史遗留污染调查。

   日本  

  日本将土壤污染区分为农用地土壤污染和工业迹地土壤污染两种分别立法,这既是由于日本首先遭受农田重金属污染,也是农用地土壤污染和工业迹地土壤污染具有不同特点所致。鉴于农用地安全的重要性,日本对农用地土壤污染采取了由政府直接实施治理的模式,即由政府监视农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划定污染对策区域、制定对策计划及组织实施等,实施费用由污染者负担。对城市工业迹地,以污染者负担原则为指导,采取了由土地所有者,包括土地管理者、占有者和污染者具体实施的方式。两部法律及其配套法规相互结合促进,共同构成了日本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