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召开
3月2日,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在西宁召开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就“全省学校疫情防控和延迟开学相关事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进一步回应公众对疫情防控处置相关工作的关切与关注。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宣传组组长王志明主持。
发布会上,省政府副秘书长王述友宣读了省政府第15号通告。他说,我省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在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措施到位的前提下,考虑牧区、农区、城镇、城市的区位,分区分级分层、错峰错时错段有序开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3月9日至13日陆续开学;初中学校原则上3月16日至20日陆续开学。高等院校(含高等职业学院)开学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确定,从3月1日起先行开始网上教学和学习;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开学时间视疫情形势再行确定;幼儿园开园时间待全省疫情全部解除后再行确定。
省教育厅副厅长杨发玉对省政府第15号通告进行解读,介绍开学工作有关安排。他说,考虑到我省一级响应刚刚降级,3月1日开学条件尚不完全具备。先期安排了学业压力较大、自控能力较强的中学生开学。后续根据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经科学研判,再明确高校、小学、幼儿园的具体开学开园时间段。全省教育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第15号通告,压实工作责任,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强化多方联动,全力保障开学需要;明确开学条件,坚决消除风险隐患;加强督查检查,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妥善安排教学,确保实现教学目标。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刘小宁通报了学校防控物资保障情况。她介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准确研判急需物资保障形势,坚持外抓采购调运、内抓调拨分配、统筹产能启动,综合运用国家调拨、省外采购、省内生产等渠道,强化采购订货、运输组织力度,确保急需物资持续稳定供应。截至3月1日,省工信厅累计组织到货防护口罩324.7万只,防护服2.9万套,组织省内消杀用品企业累计生产84消毒液697.85吨、医用酒精294吨。下一步,将持续加大物资采购保障力度,落实落细《学校开学复课物资保障工作方案》,坚持优先保障原则,强化精准调拨,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平安校园保卫战提供及时高效的物资保障。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朱台青通报了校园周边餐饮等整治工作安排。他介绍,疫情防控期间,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和学校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联合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转发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联合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市场监管、教育系统提高政治站位,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下一步,将按照“全覆盖、全过程、高频次”的要求,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全面排查隐患、突出重点、做好服务”的要求,做好学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引导。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虎通报了校园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安排情况。他介绍,省卫生健康委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发生发展态势,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持续做好疫情监测,为统筹推进全省疫情防控和学校春季学期延迟开学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认真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方案、定岗定责、健康监测、疫情报告、人员管控、环境整治、通风消毒、健康宣教、心理疏导、物资准备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保障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省卫生健康委抽调专业人员,与省教育厅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疫情防控督导组依法科学督导,规范有序开展防控工作;与省教育厅共同组建校园疫情防控专业指导员队伍,全面细致巡回指导,实现所有学校全覆盖。实行健康通行卡制度,为师生入校提供便利。
主任医师、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马永成通报了我省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点情况。他介绍,开学、开园前,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摸清师生假期外出情况和身体状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进行彻底清洁,在校园内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等候区。开学、开园后,要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要对学生宿舍实行专人负责制,食堂、超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卫生措施,做好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等的卫生管理,要在开学后及时组织开展新冠肺炎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宣讲,保持校园的环境整洁,家长要履行好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责任。入学时及正常开课期间,要采取传染源管理、校内疫情控制和停课措施。(李欣 李雪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