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我省全方位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综述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的迫切需要,在整合组织资源、发挥组织优势、凝聚组织力量上全面发力、全方位提升,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持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我省把打造坚强战斗堡垒,作为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若干措施》,制定《青海省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指导标准(试行)》《青海省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撑起农村基层党建的“四梁八柱”,全力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持常态化、长效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2019年以来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480个,果断调整不胜任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209名,培养储备村级后备干部2.4万余人,确保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始终坚强有力,贫困村党组织攻坚拔寨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坚强。
持续激励党员担当作为
全面深化“一联双帮三治”工作机制,全省4500多个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贫困村全覆盖结对共建,14.5万余名在职干部职工与15.92万户贫困户全覆盖结对认亲,给贫困户教技术、帮产业、送温暖,实现了党员群众心连心。探索在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鼓励和支持党员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全省贫困地区成立的9000多家专业合作组织中,由村“两委”班子成员领办的占19.8%。持续推广“党员结对子”“党员中心户”“党员爱心岗”等做法,组织有帮带能力的党员,每人至少结对帮扶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7万余名农牧民党员干部成为带动贫困群众发展致富的领路人。
持续强化村干部教育培训
实施“党支部书记能力提升工程”,采取省级示范、市州重点、县区普遍、基层党委兜底的方式,实现全省村党组织书记全覆盖轮训。创新实施村(社区)干部学历素质提升工程,坚持“应上尽上、应培尽培”的原则,分批次、全覆盖对全省符合条件的村“两委”成员、后备干部进行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设施农业与装备4个专业的大专学历系统培养。同时,将教育层次范围延伸到中专,开设农村经济综合管理专业的中职学历教育,实现培养方式由“短期班”向“长学制”转变、培训内容由“单一性”向“全面性”转变,有效破解基层“村干部学历层次低、工作能力欠缺”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了村干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战能力。
持续锤炼扶贫干部队伍
围绕贫困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需求,持续加大择优选派力度,针对贫困程度深、帮扶力量弱、返贫压力大的贫困村,着力优化驻村干部配备,2019年招募100名“三支一扶”人员担任驻村工作队员,选派200名选调生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主任助理或驻村工作队员,并从省直单位和已脱贫摘帽地区抽调50名扶贫业务骨干到深度贫困地区帮扶指导工作,以更加精准的帮扶推动脱贫攻坚提质升级。
树立在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锻炼、考察识别、选拔任用干部的鲜明导向,2019年以来省、市、县三级共提拔使用驻村干部368人,激励7030名驻村干部心无旁骛扎根一线助力脱贫攻坚战。
持续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建强村党组织和巩固脱贫成果的关键举措。充分发挥组织部门主导作用,连续出台《关于实施全省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多个指导性文件,累计整合涉农和扶贫领域资金73亿元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村均投入达到174万元。同时,协调财政、农业农村、扶贫等21个部门在资金整合、项目审批、税费减免、金融扶持等方面打出政策组合拳,有效调动各类资源向村集体经济集聚,全力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省4146个行政村全部实现集体经济“破零”,其中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2417个,占全省的58.3%,切实提高了脱贫质量,夯实了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
持续提升基层保障水平
我省打破以往单纯以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数计算村干部报酬的做法,创新建立“基本报酬+四项补贴”报酬体系,按照基本报酬、地区补贴、任职年限补贴、学历补贴、“一肩挑”补贴5部分核算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报酬,年度报酬从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5倍平均提高至3.16倍。出台《青海省村集体经济收益经费补贴暂行办法》,对发展村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从村集体经济收益金中拿出10%给予补贴。拓宽上升通道,从符合条件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每年一次、常态激励;首次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招聘一批优秀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入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树立了“付出有回报、干好有发展、扎根有保障”的鲜明导向,全面激发村干部巩固脱贫成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持续引导人才资源下沉
着力选优配强基层工作力量,从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西宁海东乡镇选派101名优秀年轻干部,安排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任务重、社会治理问题多的六州涉藏县乡任职,其中到县市区任职的39名,到脱贫攻坚重点乡镇任职的62名。充实脱贫攻坚专业技术人才,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工程,每年培养引进100名农业农村科技攻关人才、技术推广人才、新型经营主体领军人才和15个农牧业创新创业团队在脱贫攻坚中施展才能。继续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入推行“科技副县长”“科技镇长团”等模式,持续提升县域人才集聚和创新管理服务能力。健全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建立“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聘管理制度,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的专业技术人才,破格参加职称评审,营造拴心留人的政策环境,推动人才资源向脱贫攻坚一线集结。
持续细化校准考核指标
我省将市州脱贫攻坚考核指标权重从原来的3%、4%提高到12%,在民生改善类指标中从15%、16%提高至40%至48%,权重在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中居于首位,有针对性地新增或者调整“集中安置点基层组织建设、高质量发展村集体经济、精神脱贫”等25项考核指标,明确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的主要方向。优化考核方式,充分运用纵横贯通的省考核信息管理系统“一网考”平台,实时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通过预警功能及时提醒整改时限和不足,倒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责任落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修订《青海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细则(试行)》,坚持把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有效结合,大胆提拔重用一批在脱贫攻坚一线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对在脱贫攻坚中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乱担当乱作为的问题及时查处,对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及时进行调整,激励基层干部凝心聚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何敏 青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