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组建后第一次全系统工作会议:形成节约和保护优先的生态保护良好局面

24.01.2019  23:52

  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朵海平  摄影报道)  1月22日,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这也是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组建以后召开的第一次全系统工作会议,会议总结2018年工作,以及部署了2019年工作任务。

  11月30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挂牌成立,新组建的省自然资源厅是在原省国土资源厅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划入了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管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等一些新的职责,同时整合了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

  这次会议的报告里,明确了履行好“两个统一行使”的职责。省自然资源厅的组建成立,是对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的重构、重组和优化。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提出“三个统一行使”,其中“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这两个“统一行使”的职责落在了自然资源部门肩上。

  而这也标志着自然资源部门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更要发挥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作用;从单一的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扩展到对自然资源全要素的管理,并从自然资源的管理延伸到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更加注重通过“多规合一”构建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更加注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对生态环境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更加注重用经济手段特别是市场手段,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青海解放70周年,这一年也是自然资源部门全面履行新职能的第一年,是自然资源系统建机制、打基础、促融合,全面确立工作职责的起步之年。

  2019年,自然资源工作重点将从哪些方面着手?从报告来看,首先优先聚焦在生态环保这个重点上。

  新时代、新时期,新使命、新要求,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必须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认真履行“两个统一行使”职责。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自然资源在生态保护建设中具有源头和核心作用,资源保护和节约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部分内容中,报告提出要加快明确自然资源保护的重点资源和优先序列,加快明确自然资源保护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序列,加快建立多元化资源保护主体结构和责任体系;加快制定自然资源保护的规划和标准;积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保护的补偿机制,并将资源保护补偿机制与生态补偿有机结合。

  并且,切实担负起在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中保护生态的责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人类活动不能超越自然资源承载能力的底线意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规制体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深刻认识新时代自然资源的功能和价值,要牢固树立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的理念,全面、系统、科学、准确地摸清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不断改革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和作价出资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坚持优良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加快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的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在此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进资源惠民、资源利民,保护公民资源权益,重视资源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使资源开发利用更好惠及广大群众。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要树立自然资源系统的理念,重视各类自然资源间的关联性,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资源全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以及流域上下游,加强自然资源的系统保护、修复与综合治理、综合开发利用与宏观管控,切实提升自然资源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整体功能。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治理生态环境,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依法治理自然资源,为建立、维护有序的自然资源管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秩序提供重要保障。强化自然资源产权保护、用途管制、责任追究意识,完善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利益导向机制,推进自然资源监管法治化、制度化;制定完善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国家公园、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用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和法律,切实形成杜绝资源浪费破坏、注重资源节约保护的良好局面。

  与此同时,一鼓作气,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要切实认清形势,从讲政治的高度,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对照问题清单认真整改和销号。要建立健全地勘项目和矿山企业环境恢复治理制度机制,对治理的任务、标准和要求进一步进行明确和细化,为项目实施和验收提供依据。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地方政府、矿山企业及地勘单位完成自然保护区内85宗矿业权的环境恢复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