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家级自驾车旅游示范省、生态旅游示范省创建方案通过论证
7月18日,省旅游发展委组织国家旅游局、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专家在国家旅游局召开国家级自驾车旅游示范省及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省创建方案论证会。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方案注重青海旅游资源优势,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理念创新亮点突出,创新了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自驾车旅游和生态旅游产品体系的构建体现了全面示范理念,能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自驾车旅游发展建设经验;政策管理方面有突破创新、能在产业链体系全盘考虑示范省建设,规划建设综合考虑了市场发展与运营效果,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此基础上,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任务分工,技术路线清晰,措施具体可行,对于规范和引导青海省自驾车和生态旅游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青海省发展自驾游和生态旅游具备独特优势,是其跨越式发展道路重要战略支点;是实现青海旅游弯道超车的有力抓手,对全国自驾车旅游发展有示范意义。同时对创建方案在方案中的体制机制建设、标准规范细节、产业融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我省将结合青海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在全省“一圈三线三廊道三板块”旅游总体布局下,加快推进“青海省国家级自驾车旅游示范省”“青海省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省”创建工作进程。一是继续与国家旅游局对接,将创建方案上报国家旅游局,争取示范省创建工作有实质性进展。二是加快推进旅游景观廊道建设,开发自驾车旅游产品,打造自驾车旅游线路,形成线路类型多样、主题特色鲜明的全域自驾游产品体系。三是积极实施自驾车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自驾车营地群,结合公路沿线新建观景摄影点、游客服务区、旅游厕所、汽车旅馆的设施。四是推动完善自驾车旅游租赁服务体系,在各地机场引入自驾车租赁网点,大力发展“落地自驾、异地还车”特色服务。五是加强青海智慧自驾旅游管理服务,为自驾车游客提供全面、系统、快捷周到的服务;加强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旅游经营企业的协调配合,规范自驾车旅游市场秩序。(马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