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日至班玛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汉文版)

07.07.2014  18: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我公司现将“达日至班玛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以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达日至班玛公路

本项目在现有S101线和S208线基础上进行改建,道路走向基本与现有道路相同。改建起点位于达日县城以东2公里处,接原S101线K577+296,途经窝赛乡、德昂乡、满掌乡、多贡麻乡,终点位于班玛县城,接班友公路K0+500。改建线路全长165.84公里,其中,主线长162.06公里,达日县城连接线长2.61公里,窝赛乡连接线长1.17公里。

道路全线设计时速30~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18m,路面宽度8.5~14m。全线隧道4座,桥梁32座,涵洞358座。本项目总投资165102.1443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号

联系电话:0971-6186309

联 系 人:李群善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资质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901号)

单位地址: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

联系电话:0971-8185815

联系人: 李延宏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1、在初步调查分析基础上,识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素、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

2、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

3、在详细的环境现状调查和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预测。

4、结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5、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6、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是否可行的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其理由。

2、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1、公众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表达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

2、在进行专项公众参与调查时表明意见。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