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 西宁地区绿化委员会关于命名西宁地区“花园式”单位的通报(宁政〔2017〕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2016年,我市深入开展创建“花园式”单位活动,推进了城市园林建设、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的协调发展,城市绿地总量明显增加,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为优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做出了积极努力。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城区绿化全民行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水平,决定命名西宁市第十四中学等15家单位为西宁地区“花园式”单位。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再接再厉,巩固成果,再建精品。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把绿化工作作为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来抓,大力提升园林绿化档次和水平,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西宁地区“花园式”单位名单
西宁市人民政府 西宁地区绿化委员会
2017年3月9日
附件
西宁地区“花园式”单位名单
1、西宁市第十四中学(城东区)
2、夏都府邸居住小区(城东区)
3、卧龙花语墅居住区(城中区)
4、仁济医院(城中区)
5、三榆山水文园居住小区(城西区)
6、西宁市第二中学(城西区)
7、恒大名都居住小区(城北区)
8、宁瑞水乡居住小区(城北区)
9、新华联家园居住小区(海湖新区)
10、世通国际居住小区(海湖新区)
11、翠雍星城居住小区(东川工业园区)
12、小西牛乳业有限公司(生物园区)
13、青海省重工职业技术学校(大通县)
14、大通县回族女子中学(大通县)
15、湟中县第一中学(湟中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