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 建筑等四大行业税率公布

19.03.2016  14:12

  今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营改增试点实施4年减税6412亿元

  为了解决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我国自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海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此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逐步扩大,截至2015年底,营改增已覆盖“3+7”个行业,即交通运输、邮政、电信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

  随着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营改增前期试点行业已经从税制转换阶段过渡到常态运行阶段。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592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1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479万户,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133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3279亿元。

  财政部有关司负责人表示,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缓解了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的问题,贯通了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减轻了企业税负,激发了企业活力,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是推进经济结构转移升级的重要举措。

   新增试点行业惠及1000万户纳税人

  记者了解到,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首先是扩大了试点行业范围。随着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将全部改征增值税。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近1000万户纳税人。据统计,这一数字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

  同时,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这意味着,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企业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纳入抵扣范围。同时,前期试点纳税人的总体税负也会因此下降。

  全国政协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表示,营改增改革促进了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初步定型。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标志着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浮出历史地表,有利于企业扩大投资,增强企业内生动力,用普惠性降税的“减法”,换取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加法”、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的“乘法”、企业不动产投资负担的“除法”。更为重要的是,为“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大棋局布下了先手棋、“当头炮”。(记者 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