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我省营运客车将完成应急锤更新更换

02.03.2017  06:37
      为进一步提升营运客车应急逃生能力,切实解决部分营运客车应急逃生通道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厅工作要求,省运管局制定应急锤更新更换专项工作方案,即日起在全省启动在用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专项工作。
      此次更新更换工作分安排部署、集中更换、检查验收三个阶段组织实施,明确了运管机构、运输企业职责,规定了各项工作节点。要求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9米及以上单门全封闭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他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并严格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和出站查验,在规定期限内,所有营运客车必须配备符合标准具备报警功能的应急锤,对未按规定配备放置的立即纠正,对不符合行车安全要求的不得参与营运。
      省运管局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和专项督办,确保我省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工作不漏一车、不留死角、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