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部署开展全省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暨国庆中秋两节药品安全工作

30.09.2017  20:34
      9月29日,省食药监局召开全省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暨中秋国庆两节药品安全工作推进会,就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出安排部署,确保国庆中秋两节药品安全。省食药监局副局长吕东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局法律顾问对加强企业主体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讲授。
      会议指出,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是解决全省药品安全问题的关键,药品经营企业要遵守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会议要求,全省药品经营企业 一要 强化风险意识,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进行自查,杜绝药品安全隐患的发生。 二要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健全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等制度,强化风险管控,建全药品追溯体系。 三要 增强守法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企业的质量责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四要 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围绕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将各项经营质量管理工作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全省人民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