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优惠政策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近日,记者从海西州就业局了解到,近年来,州人社就业部门认真落实省州各项优惠就业政策,紧紧围绕扩大和促进就业这一核心目标,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满足群众各项就业需求,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4年,海西州就业部门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中,通过各级就业机构以各类公共就业专项活动为基础平台,会同州残联开展海西州就业援助月活动和鼓励各类企业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优先安置困难群体就业等措施不断加大帮扶我州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力度,通过公益性岗位、“村官”、“三支一扶”、“青南志愿者”、自主创业等各类就业援助和就业渠道实现就业138人,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2%,截至10月,共整理发布各类用工信息3280条,有力促进了大学生和困难群体就业。
同时,采取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下基层;组织实施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培训工作;就业能力提升培训进校园等一系列措施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初,州就业局结合省厅关于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作的要求,制定出台了《海西州2014年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各地就业部门严格按照方案制定的工作措施和进度要求,稳步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截至10月底,已实施完成三类培训716人,完成我州目标任务数520人的138%。
优化小额创业担保贷款模式,这是我州就业局今年工作的新亮点。州就业局打破我州创业者只能在户籍所属地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旧模式,在全省率先创新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州内异地贷款的模式,加大就业服务力度,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广大有创业意向的我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登记人员自主创业,截至10月,全州共为161名各类失业人员、农牧区进城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和2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890万元,带动就业209余人。还单独开辟专门面向全州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额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降低贷款门槛,上半年,州就业部门积极争取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09万元,与柴达木农商银行达成了合作意向,以1:7的比例为我州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安排创业小额担保贷款700万元。截至10月,审核通过60人,发放贷款金额585万元,其中,审核通过32名主体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贷款金额320万元。为了确保创业成果,强化创业培训,共组织235名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城乡创业青年赴义乌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培训,支付培训费2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