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中院六项措施迅速贯彻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2月12日,海北中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及时、认真传达学习刚结束不久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部署今年的重点工作。
会上,海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玉清认真传达了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重点组织学习了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的重要讲话,并对其中的重点内容作了强调。郭院长要求全院干警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贯彻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为平安海北、法治海北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为此,要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及时汇报、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向州委、州委政法委、州人大汇报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工作措施。要将学习领会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学习会议精神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确保会议决策部署在海北中院落地生根,切实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的思想准备、能力准备和工作准备。
二是坚持能动司法,为服务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引,增强做好法院工作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州委的中心工作,准确把握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动性,为推进平安海北、法治海北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三是落实改革要求,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先行试点工作。以司法改革先行试点工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将审判权赋予优秀法官行使,推行院领导参与办案,落实审判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做到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监督留痕,为全面推进我省司法改革积累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出积极努力。
四是公正高效办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恐怖活动和暴力犯罪、职务犯罪、侵财型犯罪,依法准确定罪量刑,维护社会稳定;审慎处理各类涉及民生的民商事案件,让当事人无论胜诉败诉都明明白白;落实分析报告制度,针对部分案件增幅较大的情况,深入调研分析,提出专题报告,为领导决策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参考;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保障胜诉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立案制度改革,依法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加强司法宣传,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和法院重大事项,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强化责任落实,公平公正司法。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权利,全面贯彻裁判规则,规范庭审行为和司法裁量权的行使,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建立办案人员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筑牢公平正义和防范冤假错案的防线。
六是坚持科技强院,着力提升司法审判科技化水平。深入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加强办案、办公系统的普及应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为核心的“三大平台”建设,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