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要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高度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的重要论述,集中智慧和精力抓好党建工作。只有党组织坚强有力了、党员干部作用充分发挥了,各项工作才能有正确的方向和推进落实的坚强力量。因而必须要在全面与从严上下大气力、下真功夫,不断巩固党的思想基础、组织基础、工作基础,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准确把握内涵要求。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思想建党摆在首位,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武装头脑,加强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强化法治思维和纪律观念,持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信念坚定;同时把制度治党贯彻始终,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干部监管、干部作风、党的纪律、反腐倡廉等方面制度体系,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有效发挥制度刚性作用。要紧紧抓住从严治吏这个从严治党的关键,始终坚持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选好用好管好党员领导干部,着力强化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让有为者有位,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者追责严惩。要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推出“三基”建设成果,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形成各具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和党建品牌示范体系,让基层组织强起来、基础工作实起来、基本能力提起来。要巩固海北积极向上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加强执纪问责,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必须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和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级级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追责问责机制,加快形成“议、述、考、评、纠”为一体的党建责任落实机制。
——摘自海北藏族自治州州委书记尼玛卓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