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落实“危仓老库”建设责任和配套资金

25.02.2015  18:25
青海
青海 2014年9月省粮食局、省财政厅下达2014年全省“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建设项目和补助资金计划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1月底与9个项目地区和单位签订了项目建设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各级财政和企业配套资金,提交资金承诺书,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青海 目前,项目单位根据《青海省粮食仓库维修改造(危仓老库)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做好项目设计施工图、资金预算、施工招投标等工作,为开工建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资金方面以中央和地方补助资金为纽带,带动资金投入,2014年中央下达我省“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补助资金428万元,我省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积极采取措施,筹措配套资金285万元,并在此基础上带动省级以下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393万元,有效利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带动项目地区财政和企业自筹资金的投入,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为项目实施提供有效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