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落实“四个全面” 建设和谐美丽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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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72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长江黄河澜沧江发源于此,昆仑山横贯中部,唐古拉山峙立于南,祁连山矗立于北,茫茫草原起伏绵延,柴达木盆地浩瀚无限……身临其境,震撼人心的壮丽在展现,令人振奋的精神在涌动,催人奋进的动力在荡漾!
青海集西部、民族、贫困地区于一身,也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省情特殊、责任特殊。
省情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态,二是稳定。
青海是三江之源、“中华水塔”,全球气候变化的启动区,我国极其重要的生态屏障,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无可替代的战略地位。青海集中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所有特征,处于反分裂斗争一线,地理位置上联疆络藏,维稳任务十分繁重。
省情的特殊性,决定了青海人责任的特殊性:既要履行好保护生态的责任,服务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又要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捍卫国家统一与安全。
生态优良才能美丽;社会稳定才能和谐。人民群众的期盼、党和政府的要求汇聚在一点——要把青海建设得更加和谐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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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阅青海厚重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发现,长期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美、和谐美的画卷在青海大地徐徐展开。
我们看到,三江源二期覆盖面积扩大,重点治理区生态状况持续改观;玉树市隆宝自然保护区黑颈鹤种群、斑头雁种群数量增加10倍;玛多县4077个大小湖泊星罗棋布、波光粼粼,雪山、湖泊、草地浑然一体,黄河源头“千湖”美景令人震撼;青海湖水面新增加182平方公里,去年底达到9年来最大值。
我们看到,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深入人心,社会和谐稳定的局面亦然形成,新常态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这些成就,是青海各族人民面对特殊省情,肩负特殊责任,靠奉献、奋斗、拼搏甚至牺牲换来:青海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决不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实施生态文明先行区行动方案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走出了一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路子;把稳定作为硬任务和底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青海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空前繁荣昌盛,“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深植根在各族群众心中,互帮互助、患难与共的优良传统日益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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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后,习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命题,同时,立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立足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先后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四个全面”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紧密,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方略、总遵循,也是指导改革发展的重要方针和基本遵循。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学习贯彻“四个全面”,追梦美丽与和谐,是青海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直在做的努力、奉献,也是青海人应有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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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骆惠宁曾讲过:“落实好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是省委及各级党委的共同责任,是治青理政的根本路径。”这是省委一班人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自觉把学习贯彻“四个全面”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系统学习、全面领会、坚决贯彻,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尤其是,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就涉青工作特别是生态保护多次作出批示,针对性和指导性都非常强。省委一班人自始至终带头学、带头讲、带头用,深入研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组织召开常委会、省级领导干部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传达、学习,让省级领导干部掌握“四个全面”的主要内容、精辟论断、核心思想,熟谙于心、指导实践。
在个人梦想和国家梦想的互动交融中,今天的青海人,正在以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来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落实“四个全面”的要求,用智慧和力量,努力建设充满活力、和谐美丽的青海,高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海力量的交响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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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了“四个全面”,就抓住了主要矛盾,抓住了大局、长远和根本。
青海之所以能够攻坚克难,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最根本原因,就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行动指南,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是坚持学以致用,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下力气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方式转变、思想文化教育、社会和谐稳定、民生改善提高和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问题,推动了各项事业奋力前行。
中央明确指出,确保2020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基本要求,各地不是同样水平,但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今天和今后五年所做的工作都是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可以说,统筹落实“四个全面”,建设和谐美丽青海,是我们肩负的崇高、神圣而又艰巨、紧迫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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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多民族聚居,自然环境艰苦,底子薄、条件差,制约因素多,贫困面广且程度深。
西部大开发以来,在中央支持和自身努力下,经济社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GDP和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青海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但这两个指标与全国的绝对差距可能还要扩大,省内区域间也可能很不平衡。在加快小康进程中,应当重点突出民生和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设施和产业提升,加大扶贫攻坚力度,逐步缩小差距,彰显特色,力争总体上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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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地处西部内陆,相对封闭,远离中心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尤为迫切和紧要。
近年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不断加大各领域改革力度,一些方面形成了特色和亮点。
应当进一步把中央顶层设计与青海省情实际结合起来,以国家在我省开展生态文明制度、司法体制、医药卫生体制三大改革试点为契机,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推出金融市场体系、价格、农村牧区、国企国资、住房、养老保险等一批有质量的改革方案,深化行政审批、财税、土地、社会组织管理、党的建设和纪律检查等改革,狠抓已出台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不断以改革红利弥补区位劣势,增添新常态下的发展动力,逐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同时,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大力开拓中亚、南亚、西亚市场,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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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省是治青理政的基本方式和重要保障。
近年来,法治青海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但法治不彰的情况依然存在。习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指出的5个方面问题、36种现象,大多数在青海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
应当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我省《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按照"任务分工",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应当正确把握党和法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真正把法治的理念牢固立起来,把法律知识课补上来,把依法办事的能力提上来,把捍卫法治的态度亮出来,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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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
做好青海工作,必须把管党治党放在突出位置,牢固确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
应当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线,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进一步严格政治纪律,强化规矩意识,决不允许"七个有之"现象在青海滋生蔓延,珍惜好的政治生态。
应当进一步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自觉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切实提高在多民族地区的执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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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的重要地位无可替代。
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来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并不是降低对发展的要求,更不是不要发展,而是要在绿色、低碳和循环的道路上推动更高水平的发展。
应当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先行区行动方案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进一步处理好全局与局部、保护与发展、保护与民生、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决不以破坏生态、损害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让青海的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
应当让全省各族人民切实感受到保护绿水青山就是保护金山银山,分享到"绿色福利",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向全面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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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处于反分裂斗争一线,在地理位置上联疆络藏,长期面临"三股势力"的渗透,维稳任务十分繁重。
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应当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刻认识"团结是福,分裂是祸;稳定是福,动荡是祸"的道理,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全力以赴推动社会稳定、长治久安。
应当把稳定作为硬任务和底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有效防控各类风险,更好推动维稳工作由应急向法治、由粗放向精准转变,用较低成本保持社会氛围和谐下的持续稳定,实现各民族"两个共同"。
应当在大是大非面前,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不断开创秩序和谐、群众和乐、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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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破浪会有时"。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
统筹落实"四个全面",建设和谐美丽青海,是蓝图,是行动,更是目标。只有继续开拓前进,自觉地、不断地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才能确保中央精神在青海得到全面、彻底、有效的贯彻,才能破解前进中遇到的各种难题,才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青海真正坚持和拓展好。
我们必须直面问题、勇于担当、从严要求、求真务实,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党分忧,为民服务,极端负责,不留后路,扎实做好每一件事;必须始终讲觉悟、讲大局、讲奉献,不断把"人一之、我十之"和"五个特别"的精神发扬光大,努力实现"更加和谐美丽"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