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诉调对接 促进社会和谐

19.05.2018  00:02




          为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和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5月17日下午,在察苏镇人民政府4楼会议室召开都兰县法院诉调对接察苏片会暨人民调解员培训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尖措,立案庭庭长、察苏镇分管领导以及64名人民调解员、村民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调解技巧、调解文书的格式进行了培训。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就如何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建立诉调对接长效机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更新理念,在调解多元化意识上实现“对接”。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因地制宜进行分流引导、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助力修复农村地区当事人之间破损的社会关系,重点联合镇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通过创新方式、优化服务等形成化解纠纷合力,积极引导和激发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将人民法院的司法主导与基层自治相结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社区、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之外。二是加大指导,在基层人民调解效力上实现“对接”。人民法院联合察苏镇政府定期对涉婚姻家庭纠纷、房屋拆迁、劳动争议、易地扶贫搬迁等农村常见纠纷类型的调解工作进行集中指导,提升调解能力。通过开展业务讲座、解析调解事例等方式,采取分别、集中等多种形式共同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开展矛盾化解、文书送达、协助立案等辅助性工作,延伸人民法院基层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三是相互配合,在纠纷解决的全过程中进行“对接”。建议诉讼服务中心收到案件后,可先分流出适宜调解的纠纷,向原告征求是否同意移交被告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村委先行调解的意见,当事人同意移交调解的,诉讼服务中心移交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人民调解组织应及时向人民法庭移交调解回执单以及相关诉讼材料,回执写明调解的简要过程,双方争议焦点及调解不成的原因,并引导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对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组织可以引导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双方当事人也可主动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会议还特别通知察苏镇西星、上庄等村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农户40余民代表,以“感党恩、知荣辱、明法度”为主题,向他们列举了党的一系列惠民政策给都兰老百姓带来的红利,讲述了听党话就是发展,同时也向与会农户代表说明,在建设一个诚信社会的进程中,人人有责,及时积极给付政府垫付的房款,不仅是诚实守信传统美德的体现,更是以友善之心报答党的恩情。听完了法官们的讲解,围在立案庭庭长王海泉身边的1名在场农户代表带头表示“政府垫付的房款,不是自己这两年家里出了变故,早就还上了,手张在身上,就是拼力挣,也要赶紧还完。

        会议还就我省扫黑除恶工作进展及法检公联合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进行了政策解读和法律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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