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省安全监管局着力从简政放权、优化办事程序、方便企业群众入手,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通过取消、下放或委托下放、前置审批调整等方式,对现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大幅调整。先后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2类55项,下放8项,委托下放7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2项。同时严格落实责任,对取消、下放或委托下放、调整行政许可事项,采取七项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 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再组织审批活动,不得自行给予过渡期、暂缓执行或以其他形式变相审批。
二是 对已下放或委托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市州、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承接的具体措施和承接后规范管理的相关程序,确保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
三是 对已调整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的事项及时告知当地工商部门,并做好相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互联共享。
四是 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本单位门户网或在主要媒体公布等方式将现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和取消、下放或委托下放、调整事宜让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公众及时知晓,及时修订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更新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和监督。
五是 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建设单位认真开展建设项目安全及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加大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力度,对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是 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作为安全生产检查重要内容,重点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是否仍然审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设立或变相设立审批事项,应当下方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已按要求下放,已取消或调整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是否到位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是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有序地做好取消下放(或委托下放)调整行政审批后相关配套规定、工作程序、执法检查等工作的衔接,尽快实现从事前审批把关到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积极探索,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手段。及时掌握和研究职能转变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