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通报2015年度行政执法倾向性问题监督检查情况 发现4大类13个事项28个具体问题

30.12.2015  17:35

  杨生文律师评查案卷

  青海新闻网讯 政府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为进一步指导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月中旬开始,省政府法制办联合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并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媒体记者等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倾向性问题联合监督检查。

  日前,省政府法制办就2015年度行政执法倾向性问题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发现4大类13个事项28个具体问题

  此次检查主要对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强制、物业企业监管、旅游监管、城市管理等4个行政执法领域中开展执法活动时依法履职、认定事实和调查取证、遵行法定程序、适用法律等相关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在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西宁市旅游局、西宁市城东区政府相关执法部门、西宁市城西区和城中区城管局、海北州和海晏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建部门、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等10个被检查单位听取情况介绍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与执法人员讨论交流、集中约谈或随机走访行政执法相对人等明察暗访方式,全面了解掌握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共发现重点抽查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强制、案卷制作管理、其他问题等4大类13个事项28个具体问题,并对发现的执法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和纠正。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集中纠正了一批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相关重点执法领域执法不规范行为,及时发现了一批执法部门不能够依法履职的行为,当场制止了一批执法部门违法执法的行为,有力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这样的督查方法值得推广

  此次监督检查,在一周内,检查了10家单位、约谈了25名行政相对人。真、实、准的检查工作作风不仅让作风让每一位检查组成员大加赞赏,而且得到了被检查对象的认可。

  “这样的工作方法值得广大行政执法部门推广。”来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检查组工作人员聂建文说,“以往的检查一般都是听听汇报、看看资料就结束了,可是此次联合监督检查是在听取情况介绍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与执法人员讨论交流、集中约谈相对人的方法,还采取了随机走访临街商户等明察暗访方式,真实地掌握了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

  检查组成员马文涛,是来自省政协社法委的工作人员。他说,“在参加检查组工作之前,本以为简单的听汇报、看资料就是完成了工作任务,但参加了检查工作之后我才发现,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不拘泥于情况介绍,在被检单位做完情况介绍后,每个检查组成员对情况介绍中没说清楚的部分还会提问,在后期查阅案卷、约谈行政相对人时,对情况介绍中的一些做法还会通过查找、谈话来印证,并且通过暗访的形式发现一些实际执法过程中的问题,这种求实效的工作作风令我敬佩,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检查组成员杨生文,每到一处,用律师的眼光审视被抽查的每一份案卷,一一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供合理建议,深受被检查对象欢迎,并要求他专门讲讲课。

   以监查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近日,省政府法制办就2015年度行政执法倾向性问题监督检查的情况向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进行了通报。

  杨生文说,基层行政执法在整个执法体系中最为薄弱,也是引发行政争议最多的环节。问题主要表现在“重实体、轻程序”,集中体现为执法超越权限、不履行法定程序、取证不规范、不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为了克服这些问题,需要广大行政机关必须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执行法律法规的执法实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职业素养、执法能力;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执法流程和执法标准,这样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郭少峰,是此次检查组组长。他说,“基层行政执法部门是依法行政的基础环节,一线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质量直接关系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他希望通过这样的检查不断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基层执法部门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自觉性,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民生保护意识,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实现依法行政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从根本上解决依法行政意识淡薄、违法执法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