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05.09.2016  18:22

 

青府法〔2016〕7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处理办法》,着力提高全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及综合能力,省政府法制办拟于9月下旬举办一期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州)、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及法制办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责任人各1人、省直各部门办公室主任及法制机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责任人各1人。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16年9月22日下午15:00-18:00时在青海东湖宾馆(西宁市同仁路2号)报到;2016年9月23日在青海东湖宾馆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

(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关知识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 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处理工作。  

四、培训方式

理论讲授与经验交流等相结合。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省政府法制办承担,省直各部门及西宁市区(三县除外)不安排食宿。

附件: 1、参加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2、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联 系 人:左秀琴、张富财

  联系电话:13997042308 15297113638

  传  真: 0971-8252075

 

 

             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

 

 

附件1:

参加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地区及单位

名 额

1

西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16(含县、区)

2

海东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14(含县、区)

3

海西州政府法制办公室

18(含市、县、行委)

4

海南州政府法制办公室

12(含各县)

5

海北州政府法制办公室

10(含各县)

6

黄南州政府法制办公室

10(含各县)

7

果洛州政府法制办公室

14(含各县)

8

玉树州政府法制办公室

14(含市、县)

9

省政府办公厅

2

10

省发展改革委

2

11

省经信委

2

12

省国土资源厅

2

13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

14

省卫生计生委

2

15

省工商局

2

16

省财政厅

2

17

省农牧厅

2

18

省公安厅

2

19

省教育厅

2

20

省水利厅

2

21

省审计厅

2

22

省商务厅

2

23

省林业厅

2

24

省司法厅

2

25

省信访局

2

26

省体育局

2

27

省科技厅

2

28

省监察厅


2

29

省文化新闻出版厅


2

30

省交通运输厅


2

31

省环保厅


2

32

省民宗委


2

33

省民政厅


2

34

省安监局


2

35

省地税局


2

36

省统计局


2

37

省质监局


2

38

省住建厅


2

39

省广电局


2

40

省扶贫开发局


2

41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

42

省监狱管理局


2

43

省旅游局


2

44

省气象局

2

45

省测绘局


2

46

省金融办


2

47

青海湖景区管理局

2

48

省人防办

2

49

省公务员局

2

50

省三江源管理局

2

51

省粮食局

2

52

省外事办

2

53

省地震局

2

54

省邮政局

2

合计:200人

 


 

附件2:

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职 务

联系电话

州市县人员是否住宿

 

 

 

 

 

 

 

 

 

 

 

 

 

 

 

 

 

 

 

 

 

 

 

 

注:1、请将此表于9月9日传真至备案审查处(0971-8252075)

2、县(市、区、行委)培训人员名单回执表由各市州汇总后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