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素质专题行督查组来我省督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安排,12月13日至16日,由华北科技学院邹光华副院长带队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素质专题行督查组来青对我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行了督查。
在青期间,督查组听取了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监管执法及考试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并对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大通重工技校、青海煤业培训中心、中铝青海分公司培训中心及考试点进行了督导检查。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验资料、实地考察、现场抽考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制度、计划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建设及考核发证情况,安全培训信息平台建设及使用情况,考试点网络运行、数据存储和实操基地建设等情况,征求了基层单位对上级培训监管部门的建议和意见。
督查组指出,青海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精神,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青安委[2013]9号),对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以“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来指导全省安全培训工作,加大安全监管干部业务培训和执法资格培训力度,监督各培训机构有序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督促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大力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安全培训工作成效明显。
督查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出了四条建议。一要加强省级题库建设,开发石油天然气、地质勘探等行业的题库,完成“三项岗位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省级题库,争取重点行业领域考核工作全部进入国家安全培训信息平台,全面实现机考。二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考试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强考试智能化监控系统建设,开展电子巡考,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三要有序开展实操基地建设,面向职业学校和大型企业遴选一批专兼职的实操考核人员,开展实操考核工作。四要全面履行安全培训监管职责,落实安全培训专项监管执法计划,对企业和各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开展培训考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安全培训市场秩序,提升安全培训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