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足短板 持续改善民生——七论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是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提出,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继续改善民生”,“使各族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民生改善获得感”。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在青海这样一个多民族聚居,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关系到发展目标和发展动力,也关系到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正因如此,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加大投入、增加供给,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民生保障持续改善。然而,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我省在民生领域还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应当继续把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措并举,补足短板,更好发挥民生事业的社会稳定器作用。
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应当尽快完成精准识别“回头看”,启动实施“八个一批”工程;加大投入力度,以财政专项投入为主导,整合相关扶持资金;创新工作机制,把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产业支撑、藏区发展、新型城镇化结合起来,放大政策叠加效应。
把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就业既关乎生活保障,也与个人价值实现密切相关。应当通过岗位培训、内部轮岗等措施稳定现有岗位,落实稳岗补贴政策;通过“千户小微企业培育工程”等举措增加就业容量,以创业带动就业,新建一批创业孵化器等创业平台。
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确保城乡居民持续增收,是增强各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物质基础,也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应当加大工资政策向基层倾斜力度,通过鼓励投资兴业、创办市场主体等方式,促进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在稳定农牧产品价格的同时,大力推进农牧业结构性改革,发展特色、高效、有机和品牌农牧业,通过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打造特色劳务品牌等举措,努力增加农牧民收入。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今年继续抓好十件民生实事,实施教育惠民项目,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启动健康青海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加快医保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等。
改善民生、凝聚人心,贵在持之以恒,贵在初心不改。让我们补足短板,聚焦民生,努力扩大公共产品供给,以民生改善赢得民心、集中民智,凝聚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力量。(青海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