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中石化甘河工业园区(西区)第一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中石化甘河工业园区(西区)第一加油站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17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查俊卿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中石化甘河工业园区(西区)第一加油站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两层站房380m2,罩棚637.5 m2,油罐池195.92 m2,辅助用房34.48 m2,罐网防护堤29.1m,主要分为储油区、加油区、工艺区及营业区,埋地油罐区位于站区南侧,设有5个埋地储油罐(其中30m2车用轻柴油储油罐2个,30 m2车用汽油储罐3个);加油岛位于站区南侧,岛上安装4台加油机,加油采用罩棚保护。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甘河工业园区汉东村纬十四路与经二路交叉北侧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900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西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加油站已按照相关要求,安装了阻隔防爆装置,并制定了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油站营运期间安排专人对储油系统、管道及加油机内各油管、油泵及流量计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了设备的正常运行;罐区设有防火堤,防火堤内设置了雨水和消防废水导排系统,并制定了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环境管理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提供《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中石化甘河工业园区(西区)第一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宁环监站第2014—148号)结果:
(一)废水
该项目生活污水目前由于工作人员少,水量不足,产生的废水不外排,收集在化粪池内,定期由车辆运至甘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该项目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该项目厂界噪音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