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院:巡回法庭进农村 普法审案两不误
上诉人张某某与被上诉人李某某互为邻里,李某某从张某某家共用管道接入自来水管道。张某某以在李某某家未入住时,其已经堆放砂子等物多年为由,在李某某家北墙外堆放粪土,并将粪便泼洒在粪土堆上,李某某、张某某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经调解无果。后张某某将李某某家自来水管道挖断,造成李某某家庭无法用水。
庭审中,两人争执不下,这时法官也没了往日程式化的语言,改用平时生活中的口语,尽量与原被告双方作着沟通,一开始场面有点混乱,但很快,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冷静下来,按照法官的要求,一点点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要求。法官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及相关证物后,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不成,最后经合议庭合议当庭进行了宣判。
当天,申南村百余名群众自觉到现场进行观看,巡回法庭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真实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让群众零距离感受了法庭的威严,接受到有意义的法制教育。
庭审结束后,几位审判员结合农村实际,以法律小故事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给村民们讲解了起诉、上诉、权利义务、诉讼费用、诉讼风险等基本法律知识,使广大村民真正了解了基本法律法规。
“巡回法庭进农村,让我们老百姓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也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体会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大家都感到收获很多。”申南村村主任说道。
农村群众法制意识薄弱,类似这样的相邻关系纠纷屡有发生。这次巡回法庭,通过以案讲法的形式让群众直观地了解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流程,将审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实现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对旁听群众进行现场普法,使法制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知法、懂法、守法,获得了当事人和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